單純想討論一下!
被檢舉人檢舉或者被照相機拍照的違規也列入違規記點嗎?
有實際案例能分享嗎?
我看很多種說法......有人說因為不確定是不是駕駛本人開的,所以罰單就是寄給車主,繳罰款但不記點;又有人說會記點在車主身上。
我去年實際案例是,在平面道路被拍到超速,按照規定罰1800-2000並記違規一點,但是當時收到罰單的時候只有繳罰款,我查監理站系統並沒有記我違規點數。
但有的人又說會記點,所以我有點搞不清楚是怎樣哈哈😄
所以現在到底是會不會列入記點呢@@......
請大家分享實際案例,單純討論這個話題,不要有魔人跑來嘴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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