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最近在巷子發生車禍,原本我們在警察局講好各自處理車損及傷勢。(我錯在沒當下簽和解書)
後來對方打來要求賠償,一開口就要5萬,說因為我爸都不關心他?我都已經27歲了還要搬我爸出來?還說看我是女生,當天馬上給他錢就算給5千就好。因他傷勢比我嚴重些,但也不到骨折之類的狀況,而我也有受傷可不嚴重。
對方打來也都是用未顯示號碼打來,好幾次我都沒接,而我打給他留在警局的電話反而是他沒接...
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有跟他說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他聯絡。
後來突然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但因太突然,我還要上班所以有跟調解委員會說無法到場,調解委員會也說下一次也只能安排3月了。
前幾個禮拜對方又用未顯示號碼打來說,他傷勢都好了我都還沒賠償,我有跟他說我這邊也要求賠償,而且我保險公司一直聯繫不上他,對方一直認為他沒有任何責任。但他也承認他無照駕駛。
初判表我也有申請下來,我的肇責好像比較大,但他也有肇責,我也很清楚這是佔比問題,所以我要求的賠償他也需付給我。
昨天接到警局電話說,對方要對我提告!
我了解無照跟肇責無關,賠償是一回事。
1.但如果我也提告過失傷害,在刑事上,他無照是否會加重他的刑責?
2.如果雙方都不願和解,過失傷害是否雙方都會被判刑?
3.通常刑事過失傷害是罰多少呢?
4.有沒有大大可以教一下怎樣談判能對我比較有利呢?
邱芭比母捏牛 wrote:
1.但如果我也提告過失傷害,在刑事上,他無照是否會加重他的刑責?
2.如果雙方都不願和解,過失傷害是否雙方都會被判刑?
3.通常刑事過失傷害是罰多少呢?
4.有沒有大大可以教一下怎樣談判能對我比較有利呢?
1.無關,只會被開罰單
2.不一定,妳沒提告,他自然不會有刑責
3.看多久,能不能易科罰金(1天1千),只有2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所以最高6萬,但該賠的民事賠償還是要賠
4.請教妳的理賠人員(不是問業務員喔),雖然對方提告了,但法院還是會先送調解,一定要請他出席
基本上對方還是在恐嚇妳,妳自己也有受傷的話,到警局時就要提出反告保障自己
經驗不足就多請教專業人士,各地公所也有免費的法扶可以諮詢
相關證據,單據一定要提前蒐集,就算上法院也是需要這些東西
1.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所以你的問題是肯定的,只要確定他有過失,就會被加重刑責。
2.如果雙方都在六個月內提告,而且有責的話,都會被判刑。
3.這個沒有一定,端看傷勢以及過失程度而定,還會依照被告的收入、家庭、是否有前科依法官心證自由裁量。不是過失重傷害或過失致死的情況下,法官一般都會判六個月內可易科罰金的刑罰,一日折抵一千,一個月以30天計。
4.你如果有第三責任險,而且雙方都有過失,妳可以跟他說你如果告我我也會告你,即便你肇事責任低,但只要有過失你還是會被判,建議對方還是坐下來好好跟你的保險公司談,別動不動就告,這樣只會兩敗俱傷。而且他無照駕駛,會加重刑責,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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