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gendwann wrote:里辦公處現場示範鶯歌(恕刪) 這是長久以來很習慣的停法鄉下透天隨處可見騎樓應該是自家的 也是早期法令問題至今也不知有無修改如果他再停進去一些把鐵門關下我想要取締也很困難現在家戶都想買車又沒有足夠停車位個人以為停這樣的比長久停放路邊的算好很多啦
只是愛看車 wrote:這是長久以來很習慣的...(恕刪) 每次我走路經過這,因為人行道原本就很窄,又被這輛違停車佔用一半,所以只能貼著馬路走,有時甚至必須人車爭道,因此很危險。如果是鄉下,人車不多,這種停法雖然違規,但危害很小,我也不會太在意。可是在照片中,地點是新北鶯歌中正一路,當地有名的危險道路,連接樹林、鶯歌、桃園的主要幹道,車來車往速度很快。這種佔用人行道的違停,把行人逼向馬路,置於人車爭道的險境,非常不可取。而且,這還是里辦公處的車,遮住車牌,也知道做這種事會心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