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買了一間一樓跟二樓住家的房子,花了400萬裝潢後以為就可以直接開車進一樓車庫再上二樓,沒想到完工後一樓每天都被機車排好排滿,他們開車要出去得拖機車,回來也是,有次還被一個車主嗆幹嘛動他的機車?幾次下來只好另外租了個車位,親戚後來把這件事反映給市府,結果竟是這樣回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的陳情案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 有關您反映機車停放騎樓一案,查「新北市政府處理機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第3條第1項第2款:「設有騎樓之路段,得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分有明文規定,合先敘明。
二、旨揭該區騎樓機車停放符合上述規定,本局已針對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責由所轄派出所持續加強巡查取締,以維民眾權益及道路通行順暢。
三、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這是代表機車還是可以繼續停一樓的意思嗎?就算只停一列機車,自家的車還是開不進去,出不來呀?
現在就算是小型車,出入口的寬度沒有個2米以上也很難安全進出,只留0.9米的出入寬度也沒用。
*~艾力克斯~* wrote:
這問題才是重點!(恕刪)
親戚是買一樓跟二樓,一樓與二樓間有內部樓梯可連通,原屋主是我親戚朋友,之前一樓是開中藥房做為店面用,睡覺時就往二樓,我親戚一直在找一樓跟二樓的房子,親戚朋友就提了他自己店面打算收了,打算跟二樓住家一起賣。
親戚去看房子時就發現騎樓有一大堆機車佔住,親戚怕自家車會不好停,就跟朋友說不是很適合,但親戚朋友一直勸說,提議反正我親戚不做店面生意,可以把一樓店面全部拆光做車庫用,萬一外面下大雨,回家車就直接開進一樓,人就上二樓,完全不會淋到雨,動線上如此,老房子能有這樣的規畫豈不美哉?我親戚就這樣被說服買了。
但交屋裝潢後發現停車根本沒辦法,一堆機車都停在一樓門口,早上開不出去,晚上回家也開不進自家裡,若是自行移動機車又會被機車車主嗆隨便亂動別人的車,有次親戚差點被打,他們覺得很無奈只能在外面再另租個車位停自己的車。外面常見的一樓騎樓路霸,大部分住戶根本就住在一樓裡,自家車就停在騎樓上,本質上與親戚家的情況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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