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11月份於楠梓到岡山早上路肩開放階段,收到在北上路肩起點353公里處及350.5公里處,分別收到民眾檢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罰單,兩張罰單間隔時間2分鐘,請問各位大大,如果申訴會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