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市民生社區王姓男子攜兩大包垃圾丟在共用垃圾桶
被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上前表明身份
王男卻拔腿狂奔在過馬路闖紅燈被直行車撞上送醫不治
對此家屬對巡查員提告
全案進入審查程序
鬍鬚小哥 wrote:
把一些不好看的 爛掉的 或是要去頭尾之類的拔一拔
人還是在市場外沒多遠喔 之後就把不要的丟在附近的垃圾桶 就剛好被稽查人員看到了...
家戶垃圾不能丟路邊垃圾筒,我以為這是常識。
好吧,看看台北市環保局怎麼說?
為什麼家用垃圾包不可以丟在行人專用垃圾埇,依據那一條規定?
所以,被罰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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