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4:30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台南檢舉達人蘇姓女子,被控涉嫌濫訴警員瀆職等6案,新冠肺炎期間更鬧進健保署南區業務組,南檢依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依蘇違反妨害公務執行及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應執行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案可上訴。
南檢統計,蘇女自2018年1月至2010年3月20日,檢舉或申訴警員瀆職達288件。2014年1月至2010年3月20日,蘇女因處理和他人糾紛的110報案紀錄,更高達1192件。
蘇女檢舉申訴警員事由,多因警員處理未如其意,或警員未服從她的指揮及命令,造成警員遭行政或司法調查而疲於奔命;蘇女另長期無端尋釁民眾及公務員,也非單一偶發事件。
南檢列舉數起蘇女挑釁及大鬧案例;2019年12月在安南區怡安路果菜市場和民眾發生爭執而咆哮,警方到場處理,蘇女因喝令警方逮捕對方未果,還嗆派出所長說:「我告訴你,我絕對讓你這工作不用做。」
今年2月新冠肺炎防疫期間,蘇女因健保特約藥局販售口罩及不滿志工態度等問題,兩度鬧進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指著承辦科長大罵說:「你坐下來,我要知道你的處理流程是怎麼處理的,夠爛的科長,這麼爛的科長。」
南檢認定蘇女行徑囂張、狂放,目無法紀,對警員及行政公務機關尋釁、諷刺、辱罵,更申告瀆職相脅,對國家公權力是最嚴峻的侵害,蔑視體制之極,不得輕縱,請求台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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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遭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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