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狀況
在對方肇事責任100%的情況下(如騎機車停紅燈被追撞)後住院開刀相關自費費用為5萬元
但自己有保意外險已可以支付這5萬元
在此狀況與對方(或對方的第三人保險)和解時,是可以和對方申請支付這5萬作為和解條件嗎?
但這樣會不會變成有不當得利的狀況產生?
tekken wrote:
請問一個狀況在對方肇(恕刪)
強制險跟自身保險都有賠吧?我記得沒錯的話
我朋友工作受傷,公司團保與他自身保險2邊都有理賠
照理來說2邊賠應屬正常(因為2邊都有繳錢啊...不然錢付辛酸的?)
不知車禍是否有比照辦理,可以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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