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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2020-08-17 00:33 聯合報 / 記者李奕昕、戴永華、陳弘逸/專題報導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今年上半年檢舉二七三萬多件已逼近三年前一整年數字;警方統計發現,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有立委認為已出現檢舉浮濫、耗費警力狀況,擬修法規範警方處理民眾檢舉案要「先勸導再舉發」,但一提出就遭罵翻。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不少鄰居互相檢舉違規停車,有人不滿被開罰單而「瘋狂檢舉」報復,還有行車糾紛後尾隨對方檢舉違規,出現惡意檢舉、挾怨報復現象;警政署統計,去年有人一年檢舉一萬五七八一件,平均每天要檢舉四十多件,登「檢舉達人」排行冠軍

三成是「無效檢舉」
警政署指出,近五年檢舉交通違規快速成長,二○一六年受理一五三萬多件,去年已攀升至三九一萬多件,今年更破紀錄,上半年就有二七三萬多件,基層員警逐件查證是否屬實並將處理情形回覆檢舉人,其中三成因檢舉資料不明確、檢舉時間逾期或重複檢舉成為「無效檢舉」。

檢舉違規項目最多是違規停車,去年二九九萬七一八八件檢舉案有一五七萬五九○七件檢舉違停,比率逾五成,其次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各占近一成。

官警:耗費無謂警力
「民眾檢舉闖紅燈、蛇行、惡意逼車等易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的違規可彌補警力不足,但多數檢舉的違停案件對增進交通安全意義不大,也造成無謂警力耗費。」官警說,違停牽涉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民眾:檢舉人何心態
違停兩度遭檢舉的屏東洪姓男子表示,住家外道路有人行道,他的車身只要露出人行道一點點就被檢舉,「檢舉人到底抱持何種心態」?他說,違規遭警方攔查,還有澄清說明空間,警方會依違規情節及行政裁量權決定勸導或開罰,就算警方逕行舉發也會透過專業儀器採證,但許多民眾只憑手機拍照就舉發,爭議頗大。

「先勸導再舉發」挨批
立委陳歐珀日前提案連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希望警方確定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獲十九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陳歐珀表示,此提案並不是鼓勵大家要檢舉或不檢舉,只是有些人惡意在同一地點檢舉輕微違規造成警力負荷,因此才希望透過修法來避免惡意「檢舉魔人」造成警力負擔,也希望讓民眾輕微違規有勸導改善機會。他說目前未撤案,也尚未送進交通委員會討論,想多聽各界聲音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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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達」已經造成警力負擔
請自制~
2020-08-19 9:48 發佈
修法根本沒有路用
最治本治根的方法
直接廢除交通法規
最有效
台灣人最守規矩的
檢舉是好事啦

但是我建議要有比例原則

如果設陷阱或被駁回的案件或比例到一定程度

表示該檢舉人素質需要提升

該檢舉人必須要上交通課或者限制其檢舉案件

打電動拿無敵星星也是要有那個技巧的

現實生活哪有魯蛇一隻手機或行車記錄器就可以一直放大絕招的
+1
曉得 wrote:
修法根本沒有路用
最治本治根的方法
直接廢除交通法規
最有效
台灣人最守規矩的
stoak wrote:
獲十九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罵翻 !

罵翻 !

我也要罵,

沒遠見的立委,

不止一個國家的政府,都提醒人民,來寶島要小心寶島的爛交通,

幾位立委別把寶島的交通搞得更爛,

罵翻 !
以新北市的iPolice APP為例
應該可以增加部分專職行政人員去處理(類似1999客服電話)
請他們先去篩選掉無效案件
後續應該95%以上都是會告發的案件
這樣會耗費多少無謂的警力,我是有點質疑的

法規是用來遵守與執行的
如果覺得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響比較小
那就用法規來調整,
比如說這路段深夜幾點到幾點可以停
未妨礙通行的路段你就直接劃停車位或是白線

這樣才會有一致性,不是要劣幣驅除良幣,讓原本守法的人轉向不守法才是吧


stoak wrote:
官警:耗費無謂警力
「民眾檢舉闖紅燈、蛇行、惡意逼車等易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的違規可彌補警力不足,但多數檢舉的違停案件對增進交通安全意義不大,也造成無謂警力耗費。」官警說,違停牽涉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檢舉魔達」已經造成警力負擔
請自制 ??????!!!!!!!!

本末倒置
stoak wrote:
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恕刪)
上半年有273萬件檢舉,就算有3成是無效檢舉,也有190萬件違規,等於每個月有1萬件,還不包括沒有被檢舉的。
看到這種違規數量,如果沒有註明是台灣,一般人都會認為這是什麼亂七八糟的國家,車子都亂開亂停。
增加警察負擔跟本偽邏輯啊!
警署長官不會要求政府撥些錢來增加警力?然後靠背警疲?

上半年就有二七三萬多件,算三成失敗其碼也快二百萬件,每筆用最少罰單來算300。
國庫半年有六億收入,拿個一億來增加專門處理民眾檢舉的警員會不夠?

三成無效,反過來說七成有效,還滿高的啊!
本座會繼續檢舉,持續檢舉,半夜1點照樣檢舉

直到違規魔人破產,或是垃圾政府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除為止

反正我就是個沒道德底線的人,法律就是我的最高標準,法律怎麼定我就怎麼玩;最好是廢除道交處罰條例,本座必定天天違規超車,看到行人就給他汽笛喇叭按下去,按到他心臟病發,超爽了就停在大馬路中央下車買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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