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禍事故處理後,仍會收到交通罰單嗎? 各位大大好,我的經驗,好像因縣市地方而異。在屏東市,不管我是受/加害者(只需負法律責任較多的一方)時,交警來現場處理後,就是剩下我跟對方的事,從沒接到交通罰單。 這次在高雄市,卻在幾個月後,收到。雖於法有據,我也認為合理,但我也好奇,不同地方的行政機關會有此差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