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已經夠小條,還直接併排停車,
一開始開三菱的婦人還一直揮手示意可以過,
我往前對了一下車寬,告知過不了,
她才發現真的要移車,臉真的超臭,

要是我真的過去擦撞到,到時一定又吵不完!

這樣亂停車讓大家一直卡在該處,後面一堆車,
只為了自己一時方便,擋住整條路
請問這兩台車可以檢舉哪幾項??
有機會成功嗎? 鶯歌八德警方幾乎都會說證據不明,
不予以舉發。
奧迪車主是停較久的,後來悠閒地走出來,雖然不是停在紅線,
但這種停法,經過這條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58巷,都要被逼著逆向才能通過。

影片part1:
影片par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