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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 好像只要打了方向燈,斜斜的擠過去就對了?!無法了解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
旁車欲匯入車道或變換車道
打了方向燈後 就斜斜的前進
不管旁車距離,逼得你煞車讓道
檢舉不當變換車道,警方居然說不違規不舉發
這麼愛開單未打方向燈
難道打了就無敵星星 斜斜的插別人車 都沒事 ?
無法了解啊
2020-06-06 8:58 發佈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之前檢舉過, 警察回我的是用"插隊"的理由, 但正文名稱有點長
我記得好像是"插入行駛中車隊"等等的文字去開單
這個太久沒檢舉了, 也忘了是哪一條法條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於法:
警察也說不違規不舉發
於理:
你不爽前車硬切,叭他一下,多數駕駛會縮回去,
也可以就放他切,嘴巴嘟囔幾句,也沒事,
要不然就不要踩煞車硬湊上去,撞上了再來看肇責比例,我是覺得後車多少也需要賠一點...

所以怎麼處理好像都對後車不利,心平氣和開車,或許不會那麼心煩

至於前車硬要切,我覺得要切快切我覺得還沒事,最怕方向燈打了,要切不切的,讓他也不是,不讓他也不是,很尷尬啊

以上我個人感受,可以體會樓主遇到這件事的不悅,有時候我開車也是覺得很容易被惹毛,不過...還是得常提醒自己,忍一下風平浪靜
其實規則 只是讓你 注意安全不受傷亡 為原則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你有搭配閃躲動作嗎?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
旁車欲匯入車道或變換車道
打了方向燈後 就斜斜的前進
不管旁車距離,逼得你煞車讓道
檢舉不當變換車道,警方居然說不違規不舉發
這麼愛開單未打方向燈
難道打了就無敵星星 斜斜的插別人車 都沒事 ?
無法了解啊


要注意撞擊點喔

一不小心 就成了你的錯囉

檢舉不當變換車道

要看地上的線

如果撞擊你的側面

也是對方的錯啦

也可以改開砂石車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靠過來, 表示 他在問你讓不讓..

你不讓想, 那你就開前面一點, 縮小它想插進的空間 表示不讓, 不就好了..

不要想那麼多..

整天 草木皆兵, 心裡堆積新仇舊恨, 那活著多累啊...
微甜汽泡酒 wrote:
各位應該也常遇過吧旁(恕刪)


在台北市常遇到,沒什麼特別,有打方向燈我就會讓。沒打就會檢舉,檢舉成功率百分百,呵呵。
車道合併或匝道的狀況下必須要遵守「拉鍊式合併」的原則
也就是他的車頭在你的車頭之前就要讓
基本上不是惡意的,例如高速公路下交流道或上交流道這種,本來前車變換車道後車禮讓也是天經地義.台灣不知道是平常生活太苦悶還是怎樣大家上路誰也不讓誰.看到別人打方向燈還有人刻意加速阻擋,造就了看準空檔最後一刻才打方向燈的台式開法.
很多人連拉鍊式會車都不想照順序而要拚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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