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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這則新聞,大家怎麼看......救護車VS機車

2020-05-26 1:50 發佈
觀念問題.基本上有聽到鳴笛聲都該放慢速度.如果剛好遇到同車道我一定路邊停車讓救護車

完全經過快離開我視線了再走.因為難保不會出現為了閃救護車的三寶出現

我是覺得機車責任大
ben8888888 wrote:
觀念問題.基本上有聽(恕刪)

可是影片下面留言救護車錯的好多......看了都傻眼
鳴笛沒用,有黨證才有用,有軍人證只能加速背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二、在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之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
三、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五、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之車輛應駛離至不妨害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進動線之地點;同向以外未進入路口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以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
鳴笛給你聽,外觀很明顯給你看是救護車,看不到聽不到硬要去貼救護車,真是優秀人才騎車,所以只能去送餐
我是覺得兩個問題
救護車快車道右轉,跟騎士緊跟救護車沒放慢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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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遇到是減速離開救護車的行駛車道,只是看影片第一直覺就是上面回得那樣,
我也不刪第一時間回文,就當作經驗警惕。
後來查了法條,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
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所以就騎士錯
救護車有鳴笛 是機車錯....
但 務實上
救護車在轉彎時 稍微注意一下 .......放慢速度 .....這樣的車禍"永遠" 不會發生.......
現在 救護車要快速到醫院也沒辦法........若是有病危的病患在救護車上也掛了........
這時講對錯的義意不大......
救護車錯比較多吧,救護車的方向燈打了就馬上右轉,機車那位置根本不知道救護車要右轉。
jeff81629 wrote:
冏!國軍救護車轉彎撞...(恕刪)

雙方各負一半責任
但是救護車要出的部分國家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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