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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我違規給你拍沒關係,林北錢多啦(保時捷)

【討論】我違規給你拍沒關係,林北錢多啦(保時捷)
 
#網友投稿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675號 (50嵐前)
時間發生約:2020/05/23下午16:00
就原因為我過斑馬線拿手機,被認為是檢舉達人,瘋狂被他們拍(夫妻)
因為他們違停斑馬線去買飲料....
我家人有叫警察,最後對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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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壞人的囂張跋扈
#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
#加入檢舉翻轉台灣交通吧

 
 
 
 
原文出處: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ref=saved&v=1164478583896802
2020-05-25 14:54 發佈
規定行經違規車輛不得手持行動電話
避免違規民眾心驚膽跳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好莫名其妙…
這就是違停的嘴臉
看別人拿手機就作賊心虛
這個可以分2次檢舉,
1.佔用行人穿越道停車
2.佔用網狀線臨時停車
我檢舉過,有成立.
車主都說了"林北錢多啦",所以他應該不在乎這1000多元.
看完,真的感覺台灣人到底怎麼了
違停是不對的,相信大家都知道
但是....我只是停一下下,又不會怎樣....
大家讓一下會怎樣...
為了閃違停出車禍,那是......技術問題...
唉....無言
這年頭還有人燙玉米鬚.......!!!
不修法增加罰則或者把駕駛者跟車主抓去關幾天,

是無法阻止違規魔人違規的,還有臉在那邊跟錄影的人吵。
違規人的方便,往往造成守法者的不便或是傷害。個人是主張非習慣性,明顯不影響他人安全的違規,不應開罰,像是為安全駕駛不影響他人安全的違規。但是如果是習慣性或是影響他人安全或是方便的違規,個人是主張檢舉開罰的。
習慣性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就該開罰,不罰怎會改善?
像是安全駕駛不影響他人安全的違規,例如對向車道明顯沒車,而前車靠右減速可能準備停車,但又不明確,車子距越雙黃線超過去,雖違規但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又不影響他人安全,真的不應開罰。畢竟交通法規的目前是為了讓交通順暢安全的,而不是為了開罰。
c13wcl wrote:
違規人的方便,往往造(恕刪)

像是安全駕駛不影響他人安全的違規,例如對向車道明顯沒車,而前車靠右減速可能準備停車,但又不明確,車子距越雙黃線超過去,雖違規但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又不影響他人安全,真的不應開罰。畢竟交通法規的目前是為了讓交通順暢安全的,而不是為了開罰。

這種到最後就會被違規者從寬解釋.50公尺內有車也認為沒車.100公尺內有車也認為沒車.30公尺有車也認為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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