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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和解?

前一陣子開車撞到前方騎機車的人,當時對方在等紅燈,我因剎車不及,以時速4-6公里左右撞到對方,當下對方往前頓了一下,回頭瞪了我一眼,又看了她的車子一眼,就回過頭了,我當時也嚇到了,在車內向她示意道歉,待綠燈後,對方就騎車離開。
隔三天收到警方通知說對方當下就跑去看醫生及報案,告我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叫我去做筆錄,她受傷的部位為右肩挫傷、左手及左腰扭傷,機車受損,但警察說她車子舊到看不出來哪裡有傷到⋯
後續打給對方想要和解,對方說她傷的很嚴重,全身在痛,沒辦法做家事,等上法院再說。
我向保險公司辦理初險,保險理賠員和對方聯絡,對方說我肇事逃逸這樣怎麼能私下和解。
保險理賠員和我說對方隔了一個月左右主動和保險公司聯絡,告知她的傷勢愈來愈嚴重,發炎、椎間盤突出,而且她要求除了修車錢、醫藥費、復健花的時間要換算錢以及精神賠償5萬元。

上個月剛開完偵查庭,原本以為檢察官會叫我們去調解,但檢察官只是在詢問對方事發經過以及是否有需要檢察官協助調查什麼證據⋯這中間的過程對方一直被罵⋯
準備要開第二次偵查庭了,對方找她的保險業務員和我方聯絡想和解,一開始還是要求精神賠償5萬元,保險公司說不可能,他們退而求其次說那可以要多少,保險公司說頂多1萬-1萬2的撫慰金,醫療費用另計,但椎間盤突出和肩部挫傷這部份,不可能理賠⋯
現在換對方急著想和我和解,她的保險業務員說對方說一直被檢察官罵,因此她不想再上法院了⋯,他們目前要求醫療費用5000多+精神賠償1萬左右⋯
我不是不願意和解,但撞到的當下,真的是碰撞的很輕微,連摔倒都沒有,看起來完全沒事就騎走了,之後卻告我過失傷害和肇事逃逸,我想和解,對方卻堅持上法院,看到檢察官反而一直罵她,才想要和解⋯

檢察官說車子沒倒、車牌沒歪、時速4公里碰撞,請對方提出證據證明她的傷是我造成的⋯
很想說沒有直接撞擊到肩膀會有肩部挫傷嗎?對方和我保險公司說因為我的撞擊,她使出吃奶的力量扶住車子,車子才沒倒,但看過我行車記錄器的人都覺得對方只是往前頓了一下,會造成受傷真的不太可能⋯
在和解及不和解中猶豫⋯
2020-04-13 21:25 發佈
都走到這一步了,我絕不會再私下合解

讓正義和真相 就攤在陽光下,讓這些人醒醒腦



但,等正式判決下來後,我會考慮包個小紅包給對方,畢竟小撞到對方
有影片 就不和解 檢察官有理
判多少 保險賠
或是 由保險砍價 由保險賠
你不出錢
除非真的能證明你使他受傷再積極談

不能證明 照程序由保險處理賠
只能說,你遇到偽高手了,是心理有病的討錢高手
都有行車記錄器的錄像,對方還在亂,你也可以證明對方誣告
和解?你不告對方就不錯了。至於賠償請保險公司談就好,不用理它。
maggie715 wrote:
前一陣子開車撞到前方騎機車的人,當時對方在等紅燈,我因剎車不及,以時速4-6公里左右撞到對方,當下對方往前頓了一下,回頭瞪了我一眼,又看了她的車子一眼,就回過頭了,我當時也嚇到了,在車內向她示意道歉,待綠燈後,對方就騎車離開。(恕刪)


比較好奇的是

事故當下,沒有報警處理

你的保險公司願意賠?

沒事你去撞前車
時間太多?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maggie715 wrote:
前一陣子開車撞到前方...(恕刪)

不和解
和什麼解,這小事被判刑也不會有前科
你沒行車記錄器嗎
3天而已應該還在吧
沒有你就活該
我當然是全責,如果她因為我的碰撞,造成什麼損失,我一定願意賠償,而且我的第三責任險也很足夠,另外還買了超額⋯
我甚至打算合理的金額內,也可不動用保險,我都願意和她私下和解⋯
但重點是這樣的碰撞,行車記錄器拍到的是她一點受傷的反應都沒有⋯,並且又自行離去⋯,最後堅持提告,除了過失傷害還加上肇事逃逸,完全不想和解⋯
對方一開始不知道我有行車記錄器,是一直到第一次偵查庭結束,她才去調我的行車記錄器⋯
對方一直和檢察官說她有復建科診所醫生證明,檢察官說不要再和我說醫生證明了,醫生證明太好開了⋯
她現在應該也提不出什麼證明可以證明她的傷是我撞擊造成的⋯
保險公司現在在等我同意和解,進行理賠⋯
這幾個月因為被告,對方堅持不和解,心裡的煎熬,是很難想像的⋯
我做完筆錄後,和交通大隊申請報案三聯單,憑報案三聯單就可以辦理出險⋯
dunhilldun5168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

...(恕刪)
maggie715 wrote:
對方一直和檢察官說她有復建科診所醫生證明,檢察官說不要再和我說醫生證明了,醫生證明太好開了⋯(恕刪)


如果他拿得出公立醫院、或是醫學中心的證明的話…

我看還是和解好了

因為肇事逃逸鐵定是不成,但是過失傷害,極有可能會成立

但法院會不會判賠這麼多錢,我看很難

只是要繼續跑法院,繼續為這件事煩心


如果他拿不出公立醫院或是醫學中心證明的話,只有診所證明的話

肇事逃逸也是不成,過失傷害則變得一半一半,看檢方最後採不採信…這個部分變數比較大

要停損的話,當然是和解,雖然被告很幹,但是可以儘早讓事情結束,不用再煩心

如果你戰鬥力十足,為了一口氣吞不下去的話

你可以告對方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在警方製作不實筆錄,有關你肇逃的部分)、誣告

對方所提的醫療證明不實的話,可以另告對方詐欺未遂、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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