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國道交通檢舉志工幫忙鑑定,謝謝

本座實在是很少很少去走國道

有請國道的專業交通檢舉志工幫忙鑑定一下以下影片

單靠這兩段影片證據,檢舉這位垃圾學長減速車道超車是否足夠?

違規車號寫 拖車號碼(13-KT)、車頭號碼(KLB-6690) 這樣行嗎?











有請國道交通檢舉志工幫忙鑑定,謝謝
2020-04-11 21: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交通檢舉志工
不會過~~~~~~~~~~~~~~~~~~~~~
要嘛跟後面,要嘛在那台車前方.這2段影片,我猜送件後會以無法證明2段影片為同一台車被打回.
鏡頭裝設位置太低
無法確認該部車輛行駛車道是否為爬坡車道
或是出口車道
很可能會被認定違規事實不明確
曉得 wrote:
鏡頭裝設位置太低無法(恕刪)


有開喔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有開喔(恕刪)


可以檢舉看看, 但基本上不會過
電子業界小業務
違規事實明確
佳減速車道不可當作超車用.已有成立案例.
但是車號不明.檢舉不會成立.
Wang161 wrote:
違規事實明確
佳減速車道不可當作超車用.已有成立案例.
但是車號不明.檢舉不會成立



感謝檢舉志工的義行,謝謝
恭喜入賬.

原來學長在國道違規的罰緩金額,和小客車一樣啊,難怪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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