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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銷案

已經解決
2020-04-09 21:39 發佈
西瓜兄 wrote:
小弟2月初我跟我老婆(恕刪)


本來只想拉張板凳看看後續的結果,不過因為小弟有出席過事故鑑定委員會議,所以大膽假設一下會議的結果,如果說錯請各位看官不要鞭我。
鑑定的結果只會被濃縮成以下兩條結論:
1. 你右轉對方直行
2. 對方無任何違規事項
故推論,你該負全責
然後事故鑑定報告你拿來跟初判表比對一下,大約99%複製貼上,1%稍微修改避免被吐槽沒做事
無行車紀錄器或其他影像佐證你的說詞,結果大概就是這樣,如果有錄到影像,就另當別論
報告完畢
我也有疑問想請問
假設是同車道(機車)
A機車在我的前方右邊
忽然A車左轉(未打方向燈)
如果造成事故
會是怎樣的責任?
未保持車距,還是怎樣呢?
isaac0611 wrote:
本來只想拉張板凳看看(恕刪)


對方的筆錄不能佐證我的說詞嗎? 他看我有打方向燈 知道我要右轉又執意要從右邊切
兩個車身距離 限速40自身也沒超速的情形下 這樣也沒有任何肇責 我覺得這樣的判定就很奇怪了
leon8138 wrote:
我也有疑問想請問假設(恕刪)

如果以我的案例 我有提前打方向燈 又有保持距離 初判就全責了 有可能左右轉判定不同 但是我覺得轉彎車被撞就是該死 不管他離你多遠
isaac0611 wrote:
然後事故鑑定報告你拿來跟初判表比對一下,大約99%複製貼上,1%稍微修改避免被吐槽沒做事(恕刪)

總是要做點事,不然會被念
isaac0611 wrote:
本來只想拉張板凳看看(恕刪)


這位仁兄所言甚是⋯⋯

事故鑑定委員會議幾乎按照初判表判
一堆人士坐在那裡聽人說
結果跟初判表不相上下
只是「初判表」變「初判書」
西瓜兄 wrote:
小弟2月初我跟我老婆(恕刪)


聽說如果是同車道是前後車關係
西瓜兄 wrote:
小弟2月初我跟我老婆(恕刪)


從你在筆錄說要轉彎進加油站...

這案子就沒救了....
前提: 撞擊時的點離路邊愈近, 你的勝算愈大, 反之. 你被撞的點離路邊愈遠, 你勝算愈低

(1). 你可以在鑑定委員會主張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加上後車速度過快, 反應不及撞你, 後車有過失。 不過因為撞上的是正右後方, 你原本是在車道靠中間, 急切未注意後方來車, 撞擊時你的車跟車道愈垂直對你愈不利, 表示你急停急切 , 打方燈是充分條件, 交通規則會寫要注意路況後才轉式換車道, 這是必要條件

(2). 如果覺得自已有做到該做的, 去找附近的監視器, 反之有可能證明自已不利, 另外建議行車記錄器要裝。


(3). 你在鑑識委員會沒有新的主張或新事證, 他們就依現有證據判斷

我自已的事故曾在鑑識委員會主張路口有閃黃燈號誌, 而對造未減速, 因此他想完全無責被打槍。
事故本來就是如此, 兩方有一方接規定來按防禦駕駛的觀念來開車, 多半就可以避免。如果無法避免, 做到該做的至少有機會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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