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
台北市議員-侯冠群對北市馬路規劃、執法問題提出質詢
真正關心機車族的議員。
http://www.wretch.cc/blog/guanqunhou&article_id=7864398
我的圖提供轉貼、應用,圖片抓取到以下網址抓取。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先來看看機車族無耐的地方,圖解說明,實例在後。
1、交通部設立禁行機車道,使四線道無法設立紅燈右轉燈號誌。 只要一設置紅燈右轉燈,就破壞了交通部自已定的規舉,難怪台灣老百姓總是隨便行車,因為老百姓常常被交通部不周嚴的惡法,惡搞一翻。

原則上政府廢除禁行機車道,直行車靠左,如此一來,政府可以多設紅燈右轉的燈號。為什麼政府要設紅灯右轉燈?因為政府知道有紅灯右轉燈號,交通會更順暢,讓右轉車先轉光光,綠燈就不會有這麼多右轉車。
然而政府的心態又很貪心,又要設紅灯右轉燈,又要畫禁行機車道,跟本互相矛盾。所以,如果交通部廢除禁行機車道,很多人都受惠,汽、機車紅灯右轉都可以,交通會更順暢。如果交通部不廢除,交通部在雙向共四線道規畫中就不能有紅燈右轉灯號的選頂。
如果您是開車族,如果禁行機車道交通部廢除,又有紅燈右轉燈號誌,那汽車是不是很方便,又少燈等一個紅燈,大家是不是覺得方便很多。廢除禁行機車,讓直行車靠左,對交通順暢有很大的幫助,我總結一下。
1、可以設置紅燈右轉燈號誌
2、有了紅燈右轉燈號誌,先讓右轉車轉光光。
3、綠燈後,右轉車明顯變少,直行更順暢。
台灣的交通十字路口很多,右轉車更多,廢除禁行機車,讓直行車靠左,能使台灣的交通不必要為了右轉車問題擠破頭,而大家搶道。
有讀者題問:這個"紅燈右轉燈號誌"的行駛權本來就是依實際狀況行駛,而非有紅燈右轉燈號誌必定有優先權,所以反對廢禁行機車道。
作者我回答:
如果的紅燈右轉燈號誌沒有絕對路權,請問,開車族常常遇到紅燈左轉燈號誌,是否可以佔住車道不放?因為沒有絕對路權?答案是錯的,當然不行佔住車道,這樣會被警察開單。
所以『紅燈右轉燈號誌沒有絕對路權』如此說法是錯誤的,如果成立,代表『紅燈左轉燈號誌沒有絕對路權』,汽車可以合理佔用停紅燈,所以此理論是矛盾的。
有讀者題問:既然『紅燈右轉燈號誌』跟『紅燈左轉燈號誌』有絕對路權,如何保障自行車族呢?
作者我回答:
紅燈右轉燈號誌不能濫設,必需有足夠的空間,才能設紅燈右轉燈號誌 。也就是說設紅燈右轉燈號誌必需保留自行車合理的自行車停車格。
2、交通部設立禁行機車道, 使機車不能閃避異物、積水 、違規停車的汽車…等狀況,一閃避就違規,跟本就是非常爛的規畫。

3、 交通部設立禁行機車道,使機車沒有直行道,常常因為汽車右轉塞住而變換車道,由其台灣十字路口超多、紅綠燈也密集,機車紅燈等完還要等右轉汽車,直行機車有何道理等右轉車,禁行機車道跟本危害交通順暢, 使台灣機車族變換車道更頻繁,小車禍更多。


4、 公車停靠有很多原因是停不進去的,而騎士又要與公車保持合理的距離,才不會公車開動變換車道被擠倒,可是交通部確畫了禁行機車道,讓你無法保持距離,目的又是 賺罰單錢。









看以上圖解,很多人有初步的認識了,我們先來做個小小的調查如下:
機車鑽車,我想大家都很有共識,不必多講。可是汽車族真的不鑽車?依照少數汽車族道德魔人的標準來看,汽車族也時常鑽車哦! 當汽車族在挑機車族毛病時,試問你自已做到了嗎? 問心無愧嗎? 依照規定,變換車道超車才能叫做超車,不然都為鑽車,請看以下圖解,從沒有鑽車的開車族,請舉手,謝謝。
如果依照少數汽車族道德魔人的標準檢視汽車族,一般道路鑽車的汽車可說是拍不完,要照像也可以照一堆呀!就好像自行車騎慢車道,未變換車道超越他人車身,就是鑽車呀! 如果交通部真要抓,汽車族罰單也是接不完,因為交通部規定機車一台可以佔用一個車道,他騎多邊邊你也不能超越他,除非你變換車道,如果你車身沒有完完全全變換車道超車,就是鑽車。
因此,請汽車族將心比心,評論事實,而不是將事實過於放大、渲染、抹黑、說一些苛刻的條件,結果自已確無法做到,這樣的批評機車族,真的可受公平嗎?
因此作者認為,合理的鑽車是合法的,交通部應明定何為不合理的鑽車,因為以下圖片,汽車族做不到,交通部長也做不到,確要機車族做到,那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建立良好的制度,絕對比濫畫禁行機車道來的重要。










再來看看機車族的現實生活照片,圖中公車成為主角,我不希望公車司機受罰,因為公車司機是交通部規畫下的受害者,所以車牌我消掉。
來看看以下圖組,對機車族公平嗎? 不只這一路段哦! 台灣很多地方都這樣,然而台灣的官員視而不見,裝傻拍騎在禁行機車的騎士!! 真的很可恥啦!!
gif 動畫有問題的話,請按F5重新整理。
第一張,公車直接用車身擠也!!強啦!! 請交通部還給機車族直行的權力,廢除禁行機車。

第二張,污賊公車,交通部不是口口聲聲愛環保,怎麼一下子就被我照到污賊公車,台灣的政府就是怕財團。







但是台灣的交通問題不在公車,我們來檢視公車無法進站,到底是誰造成公車這樣的習慣,答案是汽車,一堆都停在『公車停靠格上』,大家看圖組,公車司機老是被汽車族強佔停車位,整的好慘呀!! 雙向雙線道公車一停,全塞。公車只有那小小的停車格,就已經很難停,還被汽車佔用,久而久之公車怎麼會停好車。
所以不要老是用放大鏡看重機族、機車族,換別人用放大鏡看汽車族,能通過道德考驗嗎?汽車族、機車族,都互有無耐的地方,如果真要抓可是一堆人一大串,這樣大家日子比較好過嗎?
第一張

第二張最絕,還汽車擠汽車啦!!同類相殘嗎? 這也是鑽車吧!





















要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筆者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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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被政府限制市區速度為40km/h,除非左轉、超車、否則常態性在外車道,這樣可以減少長車身的公車切換頻率。也就是說中線、內線視為公車的超車道哦!也就是說,公車除了左轉,有內、中、外車道時,不得行駛最內車道。
如果只有內、外車道,內車道為公車之超車道,公車行駛在外車道停靠公車格也較方便。
因此在沒有公車專用道的路段,將最外側車道視為公車常態車道,只有超車才可以切入第二車道,因為公車常常要進站,不適合一直往外切。
而機車直行者全到左側車道,把慢車道的功能還給慢車,台灣最大的缺點就是慢車道不是慢車道,慢車道是機車的快車道,任何車無法在慢車道開、騎慢,只要一慢就會鑽車,這就沒有慢車道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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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的交通問題不是在公車,而是欠缺合理的規畫! 公車只是不合理規畫下的受害者,因為公車格也太小,二個公車牌才一個公車格,其它的公車進站要停那?因此只要廢除禁行機車道,讓公車常態性在慢車道行駛,而直行的機車族靠左,行駛內車道,減少鑽車,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混亂發生。
為什麼車流量高的路段,常發生這樣的混亂,問題出在公車限速40km/h,可是很多路限速50km/h,公車如果守法在內車道反而拖慢快車道的速度。所以在台灣常常發生下面三點情況:
1、機車在慢車道常因公車停靠無法進停車格,造成機車無法正常直行,切換快車道頻繁。
2、汽車也因公車停靠擋路,內、外側切換頻繁,還必需小心被偷拍騎禁行機車道。
3、公車很大、很高,汽車跟在後面,視線很差,所以公車在內車道,常常有一堆汽車切到外側車道對公車超車。
4、公車限速40,必需行駛內車道,可是道路限速50~60,公車在內側就必需開50~60,不就等於違法嗎?怎麼不大執法時開單?原來交通部默許違法? 說真的交通部定的交規,已經爛到柪不下去,破破爛爛的,連自已都無法執法啊。
5、然道汽車在慢車道開慢車找路、找門牌、找人,這樣也要被開單嗎? 還是機超越他們騎禁行機車道要被開單? 然到機車族也要一起找門牌、找路、找人? 還是汽車族閃到內線車道拿望遠鏡找門牌?
6、慢車道已不被允許汽車行駛慢速,因為是機車的快車道,請問汽車行駛慢速全都跑到快車道,快車道比較順暢嗎?
由於以上四點,造成台灣高流量路段之交通,切換車道異常的頻繁。如果禁行機車道廢除,直行機車、汽車靠左,公車除非超車,否則常態性在慢車道,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
因此公車常態性在慢車道有個好處,可以減少來不及停靠造成一次切換兩個車道,公車司機不是神,公車司機是人,人開車久了會鈍,所以呢! 讓公車常態性在慢車道,可以減少司機切換車道的壓力和切換車道所花的注意力。因此廢除禁行機車道是必要的,直行不需停靠的車子,讓他們減少不必要的切換,才會使交通順暢。
如果這樣的例子不夠,再舉一個標準惡性循環的例子,砂石車硬要鑽車,活生生的大車鑽車,騎慢車道也無原無故被撞死,他如果閃到內車道會死嗎? 守規舉在慢車道,無法選擇安全的後方車,死第一,看看台中的中港路死一堆學生也是活生生的例子。
看吧!!我畫的圖一點也沒錯,汽車就是這樣鑽車,台灣的禁行機車道,造成機車騎士不能自已選擇安全的車道,把安全寄望在大車的道德上,如果大車不道德,交通部要你死也要在崗位上。把路權建立在大車道德上,如果開車的不道德,你也不準騎內線道求安全,前面有危閃到內車道,還要注意是否被拍照罰錢(騎禁行機車道)。


砂石車欠缺這個觀念,突然覺的台灣職業開車族觀念薄弱,不把機車族當汽車看是正常的,因為機車本來就不是汽車,但又要機車族像汽車,那是很奇怪的邏輯,完完全全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已的本位主意。
來看這張圖見分曉:汽車族都有權力在慢車道猶豫要左轉或右轉,然而這為騎士在減速猶豫時就被輾死,並未構成變換車道的條件,而且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是對方車同向道權利受損,原車道在機車未越線時,他都有權力留在原車道,原車道車主無理由撞車。法律也沒規定打方向燈構成絕對右轉,不右轉不犯法啊!很多汽車車主在找路方向灯打了也不轉,反悔了,並不因為對方反悔了我有資格撞,他還是有權利保留在原車道的權利。
汽車族很多也不打方向燈在慢車道猶豫阻礙車流,然道機車族沒有權力猶豫留在慢車道?慢車道本來就有權利慢速行駛,然而交通部完完全全把慢車道的功能給抹殺,這就是禁行機車道造成的。
因為交通部把禁行機車道畫上後,慢車道就變成機車族的快車道,任何汽車、砂石車、公車一到慢車道,不達限速標準,一定被機車叭、超車、鑽車,因為慢車道是機車的快車道兼慢車道,所以汽車、砂石車、公車一到慢車道來,還是當快車道使用。
如果遇到慢速媽媽騎機車,遇到自行車,我們的汽車、砂石車、公車就好不客氣用擠的,好像在慢車道騎慢該死一樣,而這位砂石車就是這種態度,完完全全不減速,就算是快車道,有何理由不減速?
禁行機車道造成這樣的惡性循環然到交通部不需負責?

因此台灣必需建立合理的交通制度,用法律約束,加高罰單金額,而不是把制度建立在少數工具族群的道德上,警察不可能多到二十四小時全天後執法,制標不制本。把制度建立在少數人的道德上是不會和平的,因為汽車族一堆不守法,機車族也是,要守法的機車族去忍受不守法的開車族,這樣不公平就會產生不和平,最後變成大家不守法。
再舉一張圖片為例,看有多離普啦!!!
雙向共四線道畫禁行機車道在台北縣、桃園縣…等都很常見,我也有工作,不可能將每縣市都照給各位看,老百姓還是要顧生活,總不能為了這些把自已拚死。
看看圖中之地上之字,這不能叫雙向共四線哦,只能叫雙向共兩線哦!!交通部把路權交給地方亂畫,不是交通部的責任還有誰! 老百姓那一個閒閒沒事各各縣市跑透透呈情,那有效啊! 砲口當然對交通部。
今天台灣交通大亂,是交通部完全不管,全給縣、市首長亂畫,把人民當提款機,做為縣、市的收入,交通部不用負責才怪。


這樣的結果是因為縣、市首長是貪婪的,要罰單收入,破壞台灣整個交通的互信,所以我說人是流動的,不信任台灣交通體系的人已經培養出一堆,不是台灣人民的錯,找回互信合理的路權才是首要做的,不合理那來的互信,大執法 n 次也是一樣。
有機會大家可以跑三重、五股、淡水、桃園縣…等很多地方,之前下台中也看到一堆,就可以知道什麼叫互信基礎被破壞,雙向四線道畫兩條禁行機車道的猖狂程度,已經到了病態扶不起的情況,破壞台灣整個交通的互信,而交通部只會推拖人民沒素質,而因為台灣的交規得不到人民的信任,被逼的不信任的人到處都是,也到處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