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山街 用餐的人 跟 住戶 要注意了...

新竹金山街的用餐騎士要注意了...
今天5:40左右有警察在 合浦 對面那條巷子照相,
也就是說 三媽臭臭鍋那排 的機車全中獎,
但是 清心那排 卻沒有照, 疑似又有警員在找店家麻煩!!
而且警員照完馬上跑, 警員機車竟然停在路中央,
自己都沒停好機車, 這樣取締令人不服.



之前 一盞清茶 的對面某家餐廳也被警員這樣找過麻煩...
(PS. 那時後,一盞清茶那間還不叫一盞清茶, 是另外一家飲料店 )
那天還是中午大家用餐時刻, 相信那天也有不少的目擊者發現,
警員就是專門取締某家店...非常明顯.

2008-04-27 18:00 發佈

incantation wrote:
警員就是專門取締某家店...非常明顯

沒繳錢?
被抽中?
那附近是轉角,劃紅線還是有消防栓???別太造下定論說警察取締特訂店家,如果是事實,建議你可以投信到警政署~

取締不符也可以投訴喔~請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
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
於十五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九十二條第三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
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十五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
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
本條例之罰鍰,應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其分配、提撥
比例及運用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財政部定之。

我以前沒得選擇,現在我想做一個好人
單數日抓單數號
雙數日抓雙數號
條子停在路中央?你可以順道用手機拍下來 然後寄到市長信箱跟各大報啊
incantation wrote:
而且警員照完馬上跑, 警員機車竟然停在路中央, ...(恕刪)


假如警員執行勤務中(機車有閃警示燈),是可以違規停中央的,
但假如沒有,趕快拍一張起來,直接跟督察室投訴了。
歡迎光臨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oger-tso
incantation wrote:
新竹金山街的用餐騎士...(恕刪)

說真的啦, 警察也難做. 之前有和管區聊過, 他們說, 雖然說是紅黃線不能停, 但大家都算是"鄰居", 平常他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當有人打電話反應(報案)他們就不得不處理了. 就曾經看到有住戶(金山街)在跟警察吵, 某個他家門口的附近位置只要別人來停他就會報警 (他自己倒是天天停...). 所以, 在不確定事實真相前, 別亂扣帽子囉!
Live Long and Prosper!!
科學園路更誇張,拓寬馬路根本就是方便用餐客戶停車。一樣是黃線吃飯時間停的滿滿滿,更天兵的是速限還標在馬路上50,在社區裡這樣早晚會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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