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跟兩位在我後面一起左轉的機車騎士道歉,可能是我害得你們跟我一起轉,但我認爲你們沒有錯!
今天下午騎黃牌機車在永和的永和路要左轉仁愛路(永和路雙線道全部都沒有禁行機車)。
轉過去之後全部的機車包含我三台全部被攔下來,警察看了看我的屁股就放我走,我跟警察說後面兩台都是跟著我排隊一起轉的,能不能別開他們單,而且這個路口規劃有問題,內線沒有禁行機車,機車要左轉要靠左還靠右?
警察說你可以先騎內側看到兩段式的標誌就要往外切,這邊車很多,怎麼可以跟著轉,很危險。
我回說哪可能這樣騎,永和這邊車流那麼大,這樣切來切去不是更危險?
聽完後他好像不知道要回什麼就跟我說規定就是規定沒你的事請你趕快離開我在執行公務,我就走了。另外一提,整條仁愛路上都是汽車違停。
故事講完了,我記得台灣現在很多路段都在塗銷禁行機車,這我贊成,不過塗銷禁行機車後還留著兩段式左轉那比留著禁行機車更白癡,這樣騎車會變得很不直覺,尤其是對外地人來說,左轉前要先找藍色狗牌,沒有牌子,走內側左轉,有牌子,走外側待轉,是要多少人在路口切來切去?強烈建議取消沒有禁行機車路口需要待轉的規定
統神 wrote:
首先先跟兩位在我後面(恕刪)
看來沒有按照 貴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的 機車兩段式左轉檢討 說的在做.
機車兩段式左轉檢討說明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https://www.do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739A9F6B5C0AB95&sms=72544237BBE4C5F6&s=78AD33F50B913B90
惟考量道路幾何設計、號誌時制配置及機車流量等交通條件,兩車道之道路原則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如經評估不致影響行車安全,三車道以上道路則個案因地制宜檢討開放機車免兩段式左轉或設置機車左轉專用道。
如果沒那種 白痴去立的 二段左轉牌, 那就自由多了,
連在 三線道上, 騎在最內車道 都可以直接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K0040013&kw=%e5%b7%a6%e8%bd%89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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