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調解委員會真是見鬼了
難道真是我的問題?
我求償金額是10萬7千多 預計最多給殺到8萬
有附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需休養兩個月(下背及股盆挫傷,合併胸椎12節壓迫性骨折)
車禍事故初判表上我方無責
車損也有準備估價單
醫療費用 因為有申請職災實際支付金額不高,加上期間無法騎車去醫院的每趟來回車資也就2354
準備的薪轉證明車禍前6個月平均領薪38555
要求:
兩個月薪資 77110
車損 7650
醫療+車資2354
因為胸椎受傷,至今仍會感覺疼痛,粗略添上的精神賠償 20000
總計:107114
過程是
事先有跟對方私下談和解,當初想早點解決最終4萬5談妥
但對方兩次毀約,也並未事先告知商量
7月初跟對方談8月初一次支付
8月去電後才說他要分期,最終期限到了也仍未聯繫,過期限幾天之後才說給不出來,要再降低分期的金額
所以至今沒有簽任何和解書+對方都未履行,即使是口頭約定
結果調解委員會主席首先
說那4萬5既然沒有履行也沒有簽和解書,就當他不存在
但我的是老車折舊了也才1千多
精神賠償包含在薪資 不算在內
薪轉證明法院不看 不算數
車資基本拿不到
醫療費用這麼低也拿不太到
直接就給我砍到6萬
然後再說你去法院要花更久時間還不一定拿到你要的
你去告還要走1-2年的程序
他也在法院做調解的
沒有在殺價的,法院就是這麼判的,要不要?
不要談你來幹嘛的?不用來了直接去告阿
pexing0899 wrote:
很正常啊,也很合理啊...(恕刪)
不是我想隨意加價
而是對方沒誠意阿
7月份跟他說好,8月初給不出來,那也要提早跟我說阿,為什麼要拖我時間?
我打電話給他,他才說要再分期
談分期時我一開始也沒有說不準,也完全按照他提出的方式 沒有要求更高
就一個月給1萬塊,對方說他薪水有3萬7,也有老婆雖然是外籍的,但也有在工作,多少就沒問了
但又一次逾期之後才跟我說要再改
那時已經給予最大善意了阿
再之後只是參照網路上的資料,所提出的要求
https://ywjjchen.pixnet.net/blog/post/461385386-%E8%BB%8A%E7%A6%8D%E8%AA%BF%E8%A7%A3%E8%B3%A0%E5%84%9F%E7%9A%84%E9%A0%85%E7%9B%AE
我本來也有些底
機車折舊我認,精神賠償難定義我也認,我都當沒有好吧?
薪轉證明怎麼直接就當沒有了?
醫療支出及車資是不多,但也是因為受傷而導致多的花費阿
期間我也確實因受傷不能騎車,車也放在路旁沒有處理,不然好像又有拖車費用?
醫生交代不能抬重物,牽車都會受不了
說詞記得是,X先生你刑事可能會被判30天,併科罰金大約3萬塊那這3萬塊是給政府的我也拿不到
民事上可能會再判3萬塊,你們就6萬和解掉吧
然後再對我說,走法院要很久等等的
7946138956 wrote:
今天去調解委員會真是...(恕刪)
去法院告的話,結果會是對方刑事上:被判過失傷害+民事上:判賠
和解的話,6萬
對於你,告的話可能會判的比和解多,但需跑法院+時間耗個1至2年左右
自己衡量看看
另外看你所述對方這段時間的不良表現,如果你選擇於調解會和解,一定要要求對方要當場全額付錢才簽和解,不接受之後的某一天給付或分期之類,不然很有可能和解簽了,之後對方不照約定給錢,你還是拿不到錢,結果還是要走法院(拿和解書去法院告)
如果調解會上對方不接受當場全額給付和解金,那你就不要和解,因為和解我看也是很難拿到錢,寧願去法院告吧!雖然一樣是可能很難拿到錢(不管民事賠償金額判多判少),但可讓對方在刑事上加個過失傷害,付出代價
當然如果你想算了的話,也是可以鼻子摸摸認了,不管對方的擺爛,自己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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