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太懂這新聞內容
有沒有比較懂貨車的網友可以解答
新聞連結:三噸半法規可望解套
1.其中丙或丁級大貨車管理規範則與現行3.5噸級相同,相關配備與認證法規、稅金仍依照原有大貨車規範...
其中包含貨車分類、駕照規範、路權、購買限定等均比照大貨車辦理...
Q: 那是原本小貨車駕照就可以開丙丁種大貨車嗎?
後面又說駕照規範路權..比照大貨車...那行駛市區道路要跟大貨車一樣事先申請嗎?
2.針對現有3.5噸車型,使用中車型車輛(含已掛牌與未掛牌)載重提升,使用中車輛可依照製造廠提供相關資料(大樑、懸吊、煞車等),由VSCC車輛安審中心審核給予可提升總重,原則上總重不會超過5噸,而變更原則行照上車輛總重3.5噸不變,但行照上可載重量則可修正
Q:經過審核的車輛,3.5噸貨車,行照維持3.5噸,但可載重最高達5噸,是嗎?
david00 wrote:
看不太懂這新聞內容有...(恕刪)
這個新聞非常不通,因為丙類大客車是3.5~4.5噸,丁類大客車是3.5噸以下,所以即使修法也不會有丁類大貨車。
假設按新聞所說這個法規通過,那小型車駕駛必須有數年實際駕駛經驗,然後上幾個小時的課即可駕駛丙類大貨車;原3.5噸小貨車可經過審核升級為丙類大貨車,既然是大貨車,就要按照大貨車的規定行駛或申請許可進入管制區。
我們台灣大客車分級太複雜,而貨車又簡單了些,個人認為直接按照國際駕照分級最簡單:
小貨車和大貨車中間加一級3.5~7.5噸級的中型貨車,購買資格比照小貨車,但必須提供停車證明;
甲乙丙丁四級大客車簡化成大客車和中型客車,中型客車就按乙類大客車標準,軸距4.0米、重7.5噸、駕駛+乘客17人(客運可酌加立位)。
另外,廂式小客車也必須限制大小,沒見福斯俗稱大T的長軸Crafter,軸距都超過四米達到甲類大客車的長度了,個人認為小型車長度應限制在六米以下,中型車在八米以下(英國小巴長度限制)。
台灣3噸半三大天王,三菱FUSO 堅達,HINO 300,以及ISUZU ELF一路發,都號稱是載重3噸半,不是總重3噸半。
原因就是原廠設計的規格都是總重4.7-5噸,只是在台灣都是降級申請總重3.49噸(小客車駕照即可)認定,所以是偽3噸半。
新級距可能以6噸半以下到3噸半成立,放寬該級距貨車進市區可免事先申請,或單純以5噸到3噸半成立替偽3噸半解套。
但一切依大貨車規範管理(大貨車駕照,大貨車稅金,大貨車停車法規,大貨車路權...)
並不是放寬小貨車直接提高載重量
這邊有租賃業者在抗議
http://www.cvn.com.tw/cgi-bin/news.cgi?c003002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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