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前陣子父母發生車禍一事, 已經事隔一個多月但還無法順利調解,
因為我人在北部工作所以想先請教一些概念
背景:
之前父母開車在台63線上(中投公路), 因為不確定要在哪個出口離開是正確的, 所以在槽化線前方慢速行駛, 在槽化線起始的附近"停點"了幾秒鐘, 就在這時候後方被後車撞擊
(實際停等幾秒我不確定, 也知道這樣父母是違規的, 只是先描述發生背景)
有申請了初判表, 父母這方上是寫違規停車或暫停不當肇事, 對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態
目前問題:
1) 後方撞擊的車主自始至終都沒有主動聯絡過,可能因為覺得有保險, 但保險但是理賠上限額度很少 (保險上限N, 父母車子維修估價3N)
2) 對方保險公司有到車廠拍照, 也有案號了
3) 因為維修費用甚高, 所以是我聯絡對方車主詢問是否要談一下賠償事宜(和解的意思)
4) 對方車主回應不然調解來解決, 也同意另一個調解的所在地(與車禍發生地不同鄉鎮市)
5) 前兩周丟訊息都還算是有來有往, 但這周開始從已讀不回-->打電話有接但不願意敲定調解日期(問過調解委員會是雙方合意的日期提前通知即可) --->不讀不回--->不接電話
因為父母年事已高, 不方便奔波, 所以希望以和解或調解的方式盡快解決,
但現在這樣的狀況保險那一端也沒辦法給付, 因為整個案子懸而未果, 今天有詢問過調解委員會可以單方面申請,由委員會發通知, 但前提是需要到警察局去申請對造人的住址等資料
可是就算申請調解, 若對方硬是不回應或不出席, 是否就無法進行下去, 一定得走民事嗎? (理解也會從調解庭開始)
家中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故, 所以先跟版上前輩先進請益一下後續怎麼處理為佳? 謝謝!
代表對方車主已經報出險(對方應該車體及第三都有),
除非有人受傷,否則剩下的事都由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車主當然不想多花時間,也沒必要再出面與您交涉!
(對方保險公司應該有告知他們,因為已出險,不要私下和解)
你們現在要協調的對象應該是保險公司,並非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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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bowcraftholic wrote:
即使我方也有責任但覺得這樣不合理
理賠金額是看雙方的肇責,
不是任何一方認為合理與否,
依照您的情況來看,差不多就是你 7 對方 3,
至少也是 6:4,甚至有可能 8:2!
對方如有出險,
現在他的車應該早就已經修好,回到原本的生活,
當然沒必要,也不需要再浪費時間和您協調!
(聽起來很殘酷,但事實就是如此)
您可以簡單認賠,用 7:3 的方式儘快和解結案,
也可以選擇花時間鑑定,上法院和對方跑調解,
或許後者有機會讓您少賠一點,
但時間有可能拖到一,兩年之久,
再說,您要面對的是保險公司,
對方的背後有龐大的專業律師團,
花那麼多時間,能省下多少錢都還是未知數,
更不用說協調期間,你們的車還不能修,無車可用,
這些有形無形的成本,最好都先考慮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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