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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今年過年凌晨在T字路口發生車禍
當時我駕駛自小客綠燈剛起步,對方機車駕駛人(16歲)紅燈左轉車速看似很快,直接撞上我車頭,對方有輕微破皮,撞上時一直拜託我別報警說什麼他有毒品傷害前科之類的話,我報警完現場圖如上。
後來第一次調委會調解失敗對方不賠保險修車錢4萬(原廠送修),說要告我過失傷害,昨晚警局有打來說對方已經提告,叫我今天去做筆錄(以做完),請問各位大大我接下來該怎麼辦,有什麼反駁的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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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asd87520 wrote:
[img] [/img...(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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