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行人

機車撞到行人,但行人未走斑馬線,
請問騎車的部分要賠償行人嗎?
沒走斑馬線的話機車百分之百對嗎?

圖1.號行人
2.機車

機車撞行人

這樣機車和行人的肇責大概幾比幾

如果這種小車禍都沒很嚴重、對方要求私下和解金額數目很高,該怎麼做?有大大遇過嗎?
若兩方在刑事都提高過失傷害,是不是要先負擔一筆易科罰金給國家約50000元部分?
車禍都覺得自己是對的、若各自處理就算了、目前遇到要錢的你們會怎麼做?
2019-07-19 1: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照理說車禍是看路權
也沒有什麼百分之百錯與對

肇責這些也要申請車禍鑑定才知道
提告不用先繳錢 提告都是滿後面的事

我之前女朋友有遇過類似情況
當下女友也是撞到未走班馬線的行人
後來行人也是獅子大開口就是要賠償她工作薪水加精神賠償5萬

後來就要求對方提出工作證明跟受傷的診斷證明
結果對方提不出來工作證明 醫療證明也只有幾百塊

後來就用機車受傷費用與女友受傷及精神賠償去跟對方談價錢 最後用1萬7賠錢了事。

因為真的不想花太多時間上法院
上法院說不定也不用賠到錢

總之收集自己有利的證據去跟對方談
最好帶上保險員

宇井阿 wrote:
機車撞到行人,但行人未走斑馬線,
請問騎車的部分要賠償行人嗎?
沒走斑馬線的話機車百分之百對嗎?...(恕刪)

強制險, 不論肇責, 保險公司都要支付..

宇井阿 wrote:
如果這種小車禍都沒很嚴重、對方要求私下和解金額數目很高,該怎麼做?有大大遇過嗎?

如果獅子大開口, 那就只好去 民事庭 給法官判 要賠多少錢...

宇井阿 wrote:
若兩方在刑事都提高過失傷害,是不是要先負擔一筆易科罰金給國家約50000元部分?

要看判多少刑期, 科罰金每日1~3千, 通常是1千/日. 判了才要去繳錢..

中華民國刑法 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認為對方
提出不合理要求可進行調解
我阿母之前被一個國中生騎逆向撞擊…
這算類似案例
也要看你當時車速多快而判別
如您認為你要上訴,可調解 有專業判別 讓你們雙方達成協議進行和解會來的比較好。
宇井阿 wrote:
機車撞到行人,但行...(恕刪)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未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馬路而發生事故, 行人有可能會是肇事主因

所以不要跟他私下和解, 要求調解

你也要去醫院驗傷, 如和解不成, 你一樣也可以告他傷害
我記得是行人責任比較大而已
但機車騎士也要負責
獅子大開口就調監視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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