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對方在我左前方 想說超他的車子 可是他突然右偏,導致煞車不及撞到他
(對方未成年,車禍同一個車道)
車禍當時有請叫救護車跟警車,我多處挫傷有上救護車,對方沒有送醫但是後來他父親有打電話給我我說他傷很嚴重(當時我爬不起來,他可以),隔天對方父親有打給我一口咬定說我的錯要我賠償他修車費跟醫藥費,當時跟他的說肇責出來再處理,肇責出來對方是「車輛行駛時應注意兩車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我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之後我有請保險公司通知對面負擔我的機車修理費用跟醫療費用(醫療費用跟對方強制險申請),對方後來有跟說他不服判決說要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隔天又說要全額付我的修車費。
之後我有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他說車修完就可以簽和解書,
「和解書簽完換他的車子估價修理我的保險付一半他自付一半」 這個我今天有詢問保險員了他說我無照責所以不用賠 應該是我會錯意或是聽錯了 讓大家誤會了
目前處理到我去到機車行估價了 預計下禮拜一修車
估價時他說他沒有申請申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
現在想請問的是
1、和解書我簽完對方會不會突然不爽對我提起過失傷害?因為我查網路上很多隔多久又挨告的案例
真的非常謝謝大家那麼認真回答我,非常謝謝!
Willy chung wrote:一開始對方在我左前...(恕刪)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實際狀況,只有聽一方之詞所以只能單純回答問題
1、我簽完之後他會不會對我提起民事或是刑事訴訟?
刑事和民事是分開的,和解書簽完是民事上的和解,他如果要告過失傷害依然可以。如果和解書上面有加註但書表示雙方願意拋棄對訴訟權之類的會比較有保障。理論上簽了這種要告依然可以,因為這也是他的權利,只是如果有這一份通常法官的判決都很輕微或是對你不會怎樣。
如果是經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和解的話,那經法院核定,當事人就不能對這起事件再行告訴,這是最好也最有保障的做法之一。
2、我該照保險公司說的修完直接簽和解書就好了嗎?
3、如果我簽完和解書後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出來換我有事會怎樣嗎?
這兩點我想一起回答,因為我不知道你當下的情況,只能聽你單方面說詞,所以我不能說誰的肇責比較多。但你自己衡量到底是你錯比較多還是你很有把握是對方居多,如果你錯居多能簽和解就簽了,通常警察也會比較建議這個,如果你很肯定對方錯的居多,那你就等鑑定出來吧~
P.S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這是我前年被撞的時候也有問過警察的問題,如果更專業的律師大大要補充或指正也請不吝指教!
2.修完簽和解,前提是拿到賠償之後
3.已經達成和解了,後面就算真有其他肇事責任你們也已經和解了,我估計他聽到事故鑑定要3000塊應該就直接縮回去了,不會真的申請的
不過他的車損實在不該由你的保險公司負擔一半,這個事故明明是對方100%肇則,實在沒有必要賠給牠吧,你讓你的保險公司賠就不怕明年保費增加嗎?
我自己的經驗是尚無肇事責任調解時我要求對方全賠,他的車損我沒有賠,而且可以主張另賠追究時損失的一切成本,包括時間以及交通費和資料製作成本那些都可以主張對方賠償,若你還要讓你的保險幫他負擔一半實在對他太仁慈了
Willy chung wrote:
一開始對方在我左前方...(恕刪)
Willy chung wrote:
一開始對方在我左前...(恕刪)
問了保險員一 卻不問後續這些問題?
你有受傷他沒受傷 是他怕你告他 刑事過失傷害吧@@
因為他沒受傷 你贏的機率比較大
如果怕 最後鑑定 翻轉 那就等最後結果再簽 和解書
你有受傷 要工作 怎麼我聽不到是你跟他求償 相當金額?
是你不懂還是太佛心?
傷嚴重嗎? 車受損嚴重嗎?
自己有評估過嗎?
為什麼急著簽 和解書 又問題一推@@
法律攻防戰 確實要多想一點嗎?
不是我要酸你 而是你有受傷 正常人不太可能這樣反應
再來對方會請父母出面 你有跟自己父母講過嗎@@
要有商量問的對象 是自己家人 而不是網友 好嗎@@
專業的不問 會幫你的不問 卻相信網友@@
我覺得酸你之外 我會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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