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退到警車駕駛座旁所以我的位置偏向機車道左側白線,我想問的是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肇事責任,還是沒有?目前有報警做筆錄有報出險(對方還沒也沒有第三責任險)

Hina zuki wrote: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上禮拜日晚上我在外面被巡邏員警查看證件,那個時候我的機車是停在警車的車頭前,詢問完後我把機車退到警車駕駛車門旁(員警要我注意一點小心騎車),這個時間點我的電門是啟動的(引擎未啟動)的靜止狀態,然後我就在原地戴回安全帽過程中(員警才離開)還沒戴好就被人從後面撞到了(位置是車牌右邊排氣管附近),對方說沒有注意到我的車燈!他跟警方說車速40多
因為我是退到警車駕駛座旁所以我的位置偏向機車道左側白線,我想問的是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肇事責任,還是沒有?目前有報警做筆錄有報出險(對方還沒也沒有第三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