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問問一下也一堆人砲
那是大樓旁小巷子, 幾乎沒有車子經過, 除了住戶, 如果有後車, 可以按個喇叭
Sakka0602 wrote:
4月28日(禮拜天)早上,全家準備出門爬山,車子停在家門口讓家人上車,家人從走廊到上車,時間不超過20秒,結果今天收到臨停的舉發單,開單的是海山分局的陳思儀員警。
從舉發照片來看,應該是我車子剛停下來,這位員警剛好騎車在我後方,就憑行車紀錄器舉發我臨停。由於當天我在車上,且時間很短暫,印象中家人上車的這20秒內沒任何警車經過,因此她應該是自用車。
我的疑問是:
1. 我家門口並無紅線、黃線、白線,車子暫停一下讓家人上車,這樣算是臨停違規嗎?
2. 舉發單說我臨時並排停車,實際上從照片上可看出沒有任何並排停車的情況,還是說旁邊有摩托車就算並排停車?我該向誰申訴舉發有問題?
3. 車主在車上,臨時停車,員警要舉發不是應該先勸導嗎?這樣憑行車紀錄器舉發合理嗎?
4. 從檢舉照片可看出,這位員警陳思儀有越過雙黃線逆向騎車,我是否可以舉發她越過雙黃線逆向行駛?該如何舉發?
這不是併排臨停,什麼才是併排臨停?
整個車道都佔用了!
還有,罰單上蓋的章,單純只是開單警員的職章!
這件應該以民眾檢舉成份為大!
檢舉得好!
Sakka0602 wrote:
4月28日(禮拜天...(恕刪)
請問遭民眾舉發機車闖紅燈,該提出行政訴訟嗎
你跟這樓的人可以去拜把了
兩個都很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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