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4點多,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與永春東路口,發生一起過馬路的女童被右轉小貨車撞傷命危的車禍,警方調查,肇事的貨車駕駛稱,當時綠燈從右轉黎明路,沒有看到女童媽媽牽著她,直到撞擊後家長大聲呼喊才知道撞到人,沒有生命跡象的女童被緊急送往中山醫院大慶院區急救,目前雖已恢復心跳,但醫生表示,女童傷勢嚴重情況不樂觀,晚間6點50分仍宣告不治。
女童宣告不治後,警方派員將女童母親接到派出所問製筆錄,哀痛逾恆的她還向警方透露:「之前去日本感受到他們開車時必定禮讓行人的規矩,還會跟小孩子說,為什麼台灣人都做不到?」
台中市第四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顏志明指出,根據警方反覆勘驗小貨車的初步結果,當時駕駛的視線應該沒有被A柱擋住,車高也不會影響駕駛前方的視線,且駕駛在行人穿越道沒有禮讓幾乎就要負完全的肇事責任,警方將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李男送辦。
警方調查,下午4點12分接獲民眾報案,在黎明路與永春東路口發生女童被撞的車禍,南屯消防分隊同步獲報派救護車趕往現場,但女童傷勢嚴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不建議電擊,經急救後送往中山醫院就醫。
警方現場調查,目擊民眾表示,當時鄭姓女童(5歲)由媽媽牽著從斑馬線穿越黎明路,一部由李姓(33歲)民眾駕駛的白色小貨車,載著磁磚樣本從永春東路右轉到黎明路口時,瞬間就發生撞擊。
顏志明說,肇事駕駛表示,當時永春東路的燈號是綠燈,右轉到黎明路時並沒有看到女童,聽到媽媽大聲喊叫才知道發生撞擊,警方當場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為零。
中山醫急診室外科主任葉兆斌指出,女童到院時沒有呼吸心跳,經過約5分鐘的CPR,心跳跟血壓有恢復,但情況很不樂觀,頭部與胸部傷勢嚴重,包括頭顱骨折、腦出血,胸部外傷與血氣胸情況,昏迷指數只有3分,無法馬上開刀,已經送入加護病房治療。
現場目擊的侯姓民眾說,車禍發生後只見傷勢嚴重的女童倒臥地上,後腦勺、嘴鼻都出血,救護人員不斷實施CPR,他也說明另部違規停車可能造成肇事貨車視線死角,以致沒看到正要過馬路的女童。
顏志明則指出,警員現場勘查,該部貨車停放的位置在事故地點之後,也就是離斑馬線路口更遠的地方,跟車禍應該沒有因果關係,若是有目擊民眾看到該部貨車在車禍發生後有移動情形,可以跟警方說明,警方也會調閱相關監視器追查。
疑似目擊整個撞擊經過的女童母親,目前在醫院情緒崩潰無法製作筆錄,他初步向警方表示,當時正在過馬路,小貨車的車頭左側直接撞倒女兒讓她當場大叫,警方已經採集肇事車輛上的跡證,但路口監視器都沒有錄到事故發生經過,已經根據監視器畫面掌握前後車的車牌,通知路過民眾協助提供行車紀錄器。
晚間7時許,警方接獲女童家屬電話告知,女童經與死神搏鬥近3小時,最後仍於晚間6點50分宣告不治,媽媽及家屬難以接受,情緒相當低落。(林建鋒、田兆緯、王乙徹/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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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大女生被公車輾死的新聞至今也三個月
幾乎每週都有車輛撞上行人的新聞,藉口也永遠都是A柱死角
如果台灣駕駛觀念永不會禮讓,行人自己要注意要讓要閃
這種悲劇只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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