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今早騎車出門經過正為綠燈的十字路口,剛到十字路口時突然被左後方一台汽車超越過來旁邊,車身才超過我媽車子一半就右
轉彎便擦撞,應該是他開車技術不好超一點點車就右轉,我媽車速20公里。
對方右邊方向鏡破損,並且很兇的要我媽賠。
而一開始我媽本來是要去丟垃圾,自已左手也因車子擦撞有點小傷,一開始跟他說不跟你計較 我去丟垃圾,
垃圾就在前方100公尺處,而那個人一開始也沒講話就讓我媽離開,我媽離開幾分鐘丟垃圾便回來,然後那個
人就說我媽肇事逃逸,並叫警察來作筆錄。
我想問無意肇事逃逸,且沒多久就回來 這樣會被警察判定算肇逃嗎?

藍色是我媽的機車,紅色是他的汽車剛突然過我媽車子一半就右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對方說要找保險公司來談。
拜託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回答我嗎 急問 謝謝
ps:有下車雙方面對面談後,我媽說不計較她去倒垃圾,驗傷單有開,那邊的住戶監視器有拍到,還正在與他們請求監視畫面。
我疑問是對方沒証據說我媽理虧,他說要找保險員,我不知是否是找保險員來找我媽談理賠,是的話 我怎處理?
他也沒証據 ,我可以不理他嗎? 因為他沒証據也無法告什麼不是嗎?
ps:另外問一下機車強制險的那張 可以找強制險投保的那間公司保險員幫你去和對方保險員談理賠吧?
每個人不是都有1張強制險的保險卡嗎,所以能找該保險員去談嗎 就不用浪費自已時間。
ps: 4/24 請教一個問題,我聽到別人說這個流程是警方必須在半年內消案,而必須雙方同意和解下才會消案。
而流程上,對方保險公司會根據警方的交通事故研究分析表一定會來找我媽理賠,同時流程上雙方一定要經過
調解委員會,在那邊協調決定是否合解 ,雙方各賠多少。
若和解不成,就看那一方決定要提出訴訟,就必須去法院打官司 自已請律師,由法院來做最終判定。
請問一定會照這樣流程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