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騎乘摩托車,對方是汽車小弟沒有超速有戴安全帽騎在內車道,對方從我右邊的公司準備左轉開出來,看見她時,我先按了剎車,之後她有停頓一下,我就補油們過去了,對方也補油門,為了閃避他,擦撞到他的車頭,滑行大概1.5公尺後摔車,腳跟手輕微擦傷,撞擊後,對方從快車道跟慢車道的分線往後移動大概一公尺退到公司門前,請問一下這樣肇事責任是多少。為了閃躲他,我有騎到快車道一點點,不過還是撞到了!我機車與對方擦撞的地方在我的右側車殼,路口沒有任何號誌。附上示意圖(圖片有歪,不好意思)晚點附上後續處理
鄒盛文 wrote:小弟我是騎乘摩托車...(恕刪) 跟我這個月初一樣的車禍不過我的角色是樓主案例中的那台汽車我撞到一位飲料店外送的妹妹也就是樓主這個角色不用看樓主就是直接索賠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就是占最大部分肇責我是以35K圓滿處理完成機車修理費用另外算(車是飲料店的)直接開口索賠就是案子如果進到調解就要求更多索賠(精神損失 + 交通 + 工作損失)
感謝您用心地回復,那這一件車禍主因是轉彎車撞自行車嗎?他是從公司開出來的我看比較多自行車狀轉彎車的案例是對向車道的,不確定是怎樣的肇事比例當下有請交警過來量,但因為我想說簡單了事,對方看起來也是誠意滿滿,也道歉了,有簽約警察不介入,願意私下和解,但對方現在訊息不回,電話不接,人間蒸發,我要求的賠償也很簡單,機車維修費8300+醫藥費(急診驗傷)700=9000,但對方不願意賠償如此多金額,現在直接人間蒸發了,事情已經過去四天了,對方蒸發兩天。目前最主要是想要確定肇事責任,想請問樓主確切的事發經過。
鄒盛文 wrote:對方從我右邊的公司準備左轉開出來看見她時,我先按了剎車,之後她有停頓一下...(恕刪) 法規是起步車要讓直行車我之前遇到是對方從路邊倒車出來,撞到我直行車警察開單,對方保險說全責會賠,3天後就回原廠修車了簽約是指和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