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告裡寫明(當時在我的左前方有一與我肇事之小客車,至肇事地點...............)
事實是:車子本在我的右前方往左切,我緊急剎車跟著往左閃但來不及。若車子是在我的左前方我如何去撞她的左車門,若我未注意
車前狀況,我撞的該是後保險桿才對,又何以地上會有剎車痕。
二、整篇報告並未說明她跨越雙黃線的問題,這跨越雙黃線的行為真和此次的車禍沒關係嗎,這我真的不懂,有勞各位大大解惑。
三、小客車真的都無肇責嗎?








owen0612 wrote:
去年11月20日出...(恕刪)
owen0612 wrote:
去年11月20日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