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開車下班回家路上,要右轉巷道(無交通號誌地上沒有斑馬線)前進至停車場,右轉時已確認左右無來車及行人(右前方巷口有一違停車輛休旅貨卡),右轉後行人從違停汽車旁走出(他從違停汽車另一面走出,我這方完全看不到人),然後就撞到他了,事故發生僅1-2秒(我有行車紀錄器),我完全無法反應,車禍當下報警送傷者去醫院(榮總),檢查後醫生診斷書寫”左膝挫傷”,宜休養3日,當下先道歉(畢竟人有受傷),並付醫療費然後給1600慰問(傷者說明日要上班,想說那給他坐計程車),隔天再致電關心傷勢,他說直直不會痛,彎曲才痛,我請他多休息,醫療費我有保險可以支付,過2天,他去另一家骨科檢查說,韌帶撕裂傷加關節積水,要持續治療3個月(診斷書寫的),然後他說他不跟保險談,醫療費找我拿,保險我自己去談(我有報出險也填書面申請書了),他不會接保險電話,到了1/22他要求我陪他去醫院(榮總)複診,我特別請假去,醫生說他韌帶拉傷而且是最輕微的(診斷書寫左膝挫傷,宜休息2週,追蹤治療),休息2週便會好轉,不會有後遺症(醫生說的,他是骨科主任),出來後他跟我說,他還是會去原來的骨科診所看病,然後他就列一張明細(手寫無收據),算一算他3個月治療要約5萬(是未來治療,還沒治療完),然後他說治療沒錢,總共要我先給6萬,然後才簽合解,我很有誠意和解,但是他單據都不給我,我怎麼去伸請保險,然後他說他沒多要了,只要醫療費跟車資(他每次診療費要700?大醫院都沒這麽多),沒6萬他不合解。請問我要不要就直接給他6萬(當然也許保險都拿不回來),然後合解,還是就等調解,我實在覺得很困擾,他的損失我負責是應該的,但是未來費用的發生是我不能接受的,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可以給我建議如何比較好嗎?我有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拜託幫幫忙,我很無助,文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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