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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指教

關於這個事件我知道我哪裡錯了
若有其他違規還請各位前輩指教
小弟虛心接受並學習

———————————————————

小弟已經知道自己該改進的地方
謝謝這麼多人點進來指教
感謝大家
2019-01-18 11: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指教
你的問題在於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那台違停車輛擋了你的視線
你要慶幸出來的是速度不快的警車,不是直直衝的三寶
如果是三寶,你的肇責更大

警察的問題在於,路口違停車輛不嚴加取締

brooklynsparco wrote:
午安大家好昨日返家...(恕刪)

轉彎的弧度有點切西瓜
不知西瓜甜不甜~~~~~
brooklynsparco wrote:
午安大家好昨日返家...(恕刪)

smoky6996 wrote:
轉彎的弧度有點切西...(恕刪)


多謝指教

chuenjia wrote:
你的問題在於第 48...(恕刪)


感謝您指教
西瓜切完,繼續跨兩車道行駛,你眼中只有自己,沒有其他用路人,你這種人不就是馬路三寶嗎?
有牌流氓這詞有聽過嗎? 就是指你遇到的人。

怒氣未消你可以去拿影片去高雄警局局長信箱投訴。

今天如果是民眾用<沙小>兩字回應警察的問題
可能已經被用妨礙公務送辦了。

brooklynsparco wrote:
午安大家好昨日返家行...(恕刪)
右轉正常,為什麼左轉都提早左切,幾乎都是壓中線左轉,搶先左轉是不正確的,未達路口就左切,類似逆向
勁揚丫德哥
brooklynsparco wrote:
午安大家好昨日返家行...(恕刪)

看完影片有問題的是樓主吧,車輛一路行駛于路中央,過彎時車輛前輪也是壓過雙簧線,警察應可開罰吧,樓主口中的太誇張,應該是在說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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