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車子停放於巷弄中,無任何紅白線,平時路邊兩旁停滿車還可有車輛行駛空間,目視應該六米巷。
沒想到隔兩天要開車時一看左半邊整個撞損,也沒有任何告知紙條,經警察陪同在警局找了很久監視畫面後找到肇事車輛
是一家人力仲介公司名下所有,警方通知公司後,公司來電說是一位派遣員工所駕駛,因此和駕駛聯繫上,但駕駛以需要工作為由,
無法陪同估價,估價完以原廠太貴希望在外保養廠維修,但他承認他撞到後一時失誤錯踩油門又再衝撞一次因此理解原廠估12萬維修
的嚴重性,但認為外面修可能7萬能解決。
但問題來了 他說他身無分文,沒存款,沒家人,不可能付出12萬或7萬,但很有誠意才會出面不然可以抓去關也沒關係,說這樣我們
就沒錢了,打去他們公司,公司表示車輛為租借給他使用,都有完整租借據和證明,可以盡量去告,一副準備好萬全準備的態勢,
但說明這個員工很有誠意只是我們很倒楣大家都很倒楣,言下之意就是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和此員工簽本票和借據,然後每個月讓此
肇事者賠一萬,別無他法,公司則是無責任。
這之間我陸續問肇事者問出他與公司之關係為,他為派遣工但公司配車讓他接送其他派遣工上下班,一般派遣工須繳交交通費80元,
他負責駕駛則免除費用,而他說他目前無駕照,駕照可能在不知名時間已經被吊扣,公司方面則說 人力公司為一個交易平台,他們沒
有雇傭關係,它們受雇於需要人力的那些其他公司,他只是好心弄了幾十台汽機車讓它們能到需求工地上班。
目前後輩我不曉得該相信此肇事者,簽下借據和本票讓他每月償還(看起來以前都沒存到錢現在能存一個月一萬我有些許懷疑)
另一個則是提告民事,但如果提告此肇事者,肇事者沒錢被關了更不可能拿出錢, 可能也就從此擺爛,連一點點機會也變成沒有,
如果提告公司 ,不知道我會不會有勝算由公司負擔我的車輛維修費用呢
謝謝各位朋友用心看完我的煩惱 希望各位能給予意見 感激不盡!!
( 簡單說明 :就是我撞到一個人力公司名下派遣工開的車,車主是人力公司,工人每天載其他工人一起上下班,但肇事工人沒錢,
這樣告民事,公司有連帶賠償責任嗎?但公司做好了萬全的車輛租借證明說這是工人自己責任)
因此我似乎必須要有很充足的證據證明 他是無照駕駛 才有可能贏得民事告訴 不然會被拖到天荒地老對嗎?
但我查詢他的駕照狀況如下 看起來不像無照

這個是職業駕照失效對吧 那還是可以駕駛小汽車嗎?
無論車主是登記在公司或者個人的
肇事車輛非駕駛者所有就是要負連帶責任
只是車主有權向肇事著求償
而非讓受害者請求損害賠償無門
這就是為什麼不要把私人車子隨便借人的原因 有負連帶賠償之責 現在可能是看比例
看車主是否有疏失 如肇事者無照駕駛 或者車輛有故障導致肇事之類的
所以一般公司車是有保險並請保險公司處理的 沒保
除非車主證明是車輛遭竊或者被搶。才能免責 或者證明為人力公司的公務車 不然可能還是有一定比例要負責賠償 要肇事者負完全責任
除了車是他自己的 再來是車是贓車無法歸責車主
若有誤請指正 應該不是對方說的那樣 況且駕照逾期 因為現在一般普通汽車駕照不用換照 頂多罰錢因為是102年才實行 除非有吊銷駕照
職業執照就必須每年換照喔
顯示的應該只是普通汽車駕照喔
向哪一個要賠償比較可能會要得到錢?
這在民法上稱為連帶賠償責任
以下的新聞給你參考一下
員工侵權,老闆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大貨車司機徐姓男子行經限高3.7公尺的台中路鐵路陸橋,導致陸橋突起軌道變形,此時正好一自強號列車經過,造成三節車廂出軌燃燒、六節車廂脫軌,電車線電線桿斷損,列車長也受傷。在刑事部分,徐姓男子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六月;民事部份,台中地院判決徐姓男子、及其所屬的交通公司要連帶賠償5000萬元,創下台鐵獲賠金額最高紀錄。但徐姓男子所屬的交通公司則辯稱,徐男肇事係私自回家時發生,故應由徐男單獨負責,公司不負責。
根據民法第188條的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執行,已盡相當相當之注意或縱加已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故原則上公司要和員工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公司欲免責,則必須能證明員工在侵權行為當時並非在執行職務;或是公司在監督職務執行方面,已經盡了相當的注意,這樣就可以毋庸負賠償責任。而一旦公司能舉證而免除責任,若有先代墊賠償部分,可以再跟員工請求。
另外樓主與smallpp529是否是同一人?
相同的文章發二篇
不是很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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