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提告傷害感覺上已經成為了勒索的另一種感覺名詞
社區鄰居發生車禍
對方手臂輕微擦傷,對方機車無損
因為對方嚇一跳,雙方輕輕碰撞後,
對方機車沒有滑倒或滑出去
但因緊張而機車煞停停止後卻側邊倒下去
對方要12萬和解費
精神賠償,看中醫調養,因骨質疏鬆而伴隨這次車禍足足四個月無法工作,bra bra
這種不良風氣,
似乎鼓勵以後車禍無論有無受傷
都最好自己頭去敲玻璃或機車手把一下,然後看醫一下的感覺
是低薪造就的時代?
還是貪婪的時代?
請砲
因為我不在意網路言論
*一直在這裡說:不要教人亂告,偏偏好事者自以為替天行道,不明究裡的就隨意教人告告告...
上個月騎車帶狗去散步尿尿速度大約30km/h,被一個楞頭青猛力的從後面撞了上來,
此時瞬間龍頭一歪連人帶狗側摔在地.
起來後手摸摸左膝蓋處褲子破了流了些血,後擋泥板歪了左把手邊緣膠套破損,
當下非常生氣開口罵了追撞者(你有沒有駕照啊),對方也知道自己闖了禍連忙道歉掏了錢想賠償,
後來自己摸了摸看了看(心裡想著),此事件就當是自己的劫難吧(小的去了大的不來),
只跟對方說:騎車小心點不要害人害己...你走吧!我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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