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台大物理研究所畢業的30歲薛姓高材生,一年半前騎機車行經宜蘭五結鄉利成路一段,前方小貨車違規右轉,薛姓男子閃煞不及撞上,造成下半身癱瘓,法院審酌薛姓男子前途半毀,判吳姓駕駛需賠償1965萬元,駕駛雖然認賠,不過天價數字就算不吃不喝40年,他也很難賠的出來。
【裁判字號】 107,重訴,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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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扯了吧,人家賣雞賣鴨做點小生意只是為了養家餬口而已,憑啥要承受這種高材生的風險?
真心覺得政府應該訂個高材生條款,設立賠償上限
畢竟,沒有人逼你去當高材生提高身價;今天你要當高材生,就該自己負擔一點損失才合理~



希望那些嘴超跑的鄉民跟立委都出來講講話啊,捐點錢,幫助人家度過難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