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機車騎士騎在人行道上,時速70。
我方開車,時速30 (因為上坡) 。
人行道與主要幹道有交叉處。因為對方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我的車,因為她時速過快撞上我車而反彈導致她自己腳趾頭受傷,機車前頭有損毀。
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 有強制險
他方-皆有
對方開出8萬的理賠金額。包含 在家休息 / 醫藥費(私下買藥方) / 修車費 等。
那精神賠償費該付多少?
我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吧!?
但我不服氣的是,明明是她的問題,她的錯誤,為何我要去負擔她的費用? (是她來撞我的也)
警察也不願意判決誰對誰錯。 皆由保險公司處理跟判定(非常不公正)
請問,在這件CASE 下,那些東西我不需要負責的?
麻煩有智慧的跟經驗的朋友幫忙一下解惑也。感恩
SAM大叔 wrote:
請教各位
機車騎士騎在人行道上,時速70。
我方開車,時速30 (因為上坡) 。
人行道與主要幹道有交叉處。因為對方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我的車,因為她時速過快撞上我車而反彈導致她自己腳趾頭受傷,機車前頭有損毀。
我方-沒有第三責任險 / 有強制險
他方-皆有
對方開出8萬的理賠金額。包含 在家休息 / 醫藥費(私下買藥方) / 修車費 等。
那精神賠償費該付多少?
我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吧!?
但我不服氣的是,明明是她的問題,她的錯誤,為何我要去負擔她的費用? (是她來撞我的也)
警察也不願意判決誰對誰錯。 皆由保險公司處理跟判定(非常不公正)
請問,在這件CASE 下,那些東西我不需要負責的?
麻煩有智慧的跟經驗的朋友幫忙一下解惑也。感恩
真是疑點重重啊
1.
70的時速哪來的?
2.
人行道與主幹道交叉?
沒有行車紀錄器對不對?
那也貼個街景圖來
不然誰看得懂怎麼交叉
3.
機車保的險比你汽車多
我只能說希望你要知道學習一下
不要再擺爛了
4.
基本上
每一起有爭議的車禍都一樣
就是雙方都認為自己是對的
沒保險
沒行車紀錄器
網友為何要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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