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解釋函就在這裡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226&KWD1=%E6%85%A2%E8%BB%8A%E9%81%93&Conj1=AND&Conj2=AND&ShowType=Articl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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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檢舉

生(女士)您好: 本案依檢舉人提供之影像檔顯示,旨區慢車道地面已繪製機車圖案標線,表示該機車駕駛人應行駛在慢車道,應無疑慮,然池上大橋快車道雖未禁行機車,惟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違規事實明確,指陳車輛連續鳴按喇叭,係為提醒機車駕駛人行駛回慢車道,基此,本案自不宜據予舉發,以免衍生執法爭議。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違規影片在此
請自行google池上大橋的街景圖,快車道沒有禁行機車
這台2096-WV卻高速迫近前車,逼迫讓道
台東縣警察局卻稱這是「提醒機車駕駛人行駛回慢車道」
再次申覆

如果這次再沒得到正確的答案,本人必定狀告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針對此案提起行政訴訟,以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敬請關心交通正義的網友,持續關注~

交通隊FB回覆,奇文共賞一下~
發問者不是我~發問者不是我~發問者不是我 很重要,說三次.
因為完整內容有涉及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如果公開,我怕原PO會被查水表,所以要完整內容,請去機車路權促進會的FB社團找.

又是一則奇文~ 大家再來欣賞一下,這個就是我親自詢問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