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違規迴轉~對方機車超速撞上~造責我方70%對方30%....
車禍發生同時陪同對方一起到醫院陪他就診完~脖子扭傷跟腰部擦傷而已所以都沒住院~
本來要載他回家~但是醫院說因為是救護車載到醫院的~要由家人領回~所以我就先回家了
因為他沒交通工具~也陪同他載他去換藥2-3天一次~對方大概休息2周吧~說可以工作了~我還問他要不要先借台摩托車給他上班~對方也說不用他自己跟表哥借........
再來就是要談賠償事宜~~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可以全處理)~~本來想說就約保險公司業務一起出來談順便和解
對方財損~摩托車維修約5.1萬~工作損失提12天1.2萬~醫療費(含後面擦傷換藥費)大概沒超過4千吧~加一些衣服.安全帽還有一些我不知道費用~~加一加共17萬多(含精神賠償10萬)....
對方20幾歲~~我聽到她先跟保險提17萬多~我也嚇一大跳~財損跟醫療那些我能理解也覺得合理~~但是就是精神損失賠償他要求10萬~~
也有聯絡跟對方問他要求10萬哪邊來依據~~她說她脖子扭傷骨頭有移位是根據這個來的??
後來第一次三方約時間沒來~也一直打電話話聯繫對方都沒接~~被放鴿子了~~
後來聯繫上了還要約第二次~還是再次提說精神賠償10萬問題他自己要有所依據~~
對方就告知他朋友有相同經驗~所以第二次叫她這個朋友出來跟保險代談~他自己不出來...
真的傻眼~~那幹嗎要浪費保險跟我時間說要約簽和解~我當下也直接申請調解~~
想問問有經驗大大能給點建議嗎?
這樣真的要答應他精神賠償10萬嗎?
你自己心態要調整好!感覺你被妳保險牽著走⋯⋯⋯說到這自己去想如果你是對方你會怎樣?自己跟自己保險談談看吧!
有受傷你是重要肇事!錢能處理的都不是什麼問題!加油!
我是T字路口左轉, 對象年輕人騎車飆車在慢車道狂奔而來,我停在對向快車道上,他在我車前方大約20公尺一路犁田,滑到我車後20公尺以後!雙方車沒有碰撞!
對方鎖骨舊傷骨裂開刀,要求:
醫療:大約12萬(依據收據)
修車: 機車改裝賠償 8萬
工作損失: 18萬(6個月)
精神賠償: 50萬 (問他如何計算,他說.....否則你給我撞)
協調三次,加上檢察庭2次....最後....43萬成交!(全險出險賠償約36萬)
您自己斟酌看看對方的10萬精神賠償合不合理囉!
假如我是您.....全險也是會斟酌賠償精神損失的(據說是醫療費用的1.5倍左右去估計的)
剩下不足的部分,大概就是自己過失代價+刑事傷害的罰鍰+法律訴訟的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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