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小弟的親人前一陣子因騎車被撞車禍過世,肇事責任為5:5,想請教各位求償理賠金的方法,是否把精神撫慰金,扶養費,喪葬費全部加總除2,再扣掉強制險,就是向對方求償的金額。或者還有其他的計算方法???
也就是死者的家屬
而能求償的是精神撫慰跟扶養義務。有資格求償的只有當事者的父母、配偶跟子女
舉個例子,假設某A上有70雙親,配偶35歲,一對子女10歲 & 5歲
某A發生事故死亡。能提出求償的就是雙親跟配偶(子女未成年由監護人提出求償)
精神撫慰金一般來說一個人1~200萬 (通常判100萬比較常見),所以精神撫慰金可以開500萬
扶養義務是這樣算的
譬如某A還有兩個手足(兄弟姐妹都算)
對A的父親來說,共有四個人對他有扶養義務,分別是他自己的配偶(A的母親),跟他的三個小孩(包含A)
那麼A的父親可以求償他自己到平均餘命(查國人平均餘命表)前的生活開銷(查各縣市基本生活開銷需求表)的金額/4,就是A的父親的"損失"
同理A的母親、配偶都是用一樣的原則
子女的話,A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義務,但他的配偶也有,所以計算子女到成年之前的生活開銷除以2,就是該子女的"損失'
把前面全部加起來,再乘上肇責比例。就是法院約略會判賠的數字
法律上的概念就是,你兒子被人撞死了,你很難過,所以我判一個精神賠償給你,一百萬大概就是常見的公定價了
剩下的就是你因為兒子死掉造成的實質損失,也就是本來你兒子會養你養到你死,現在因為他死了,所以你兒子本來應該養你的錢,也可以求償
但譬如你一個月的生活開銷是一萬五(這個有公定價,也有討論空間),假設你有兩個兒子,換言之每個兒子每個月要拿七千五養你,你損失了一個兒子,求償金額就是每個月七千五一直到你死(平均壽命)
這是大略的算法,法院也是這樣算,只是中間會有些波動跟法官心證的部份,就不一定了
換句話說,如果你撞死一個流浪漢,或是父母雙亡無妻無子的羅漢腳。只要表現的很有悔意,把喪葬費出一出,到靈堂、墓前上個香。基本上沒有人在法律上能對你求償,刑事責任部份只要拼個緩刑就沒事了。臺灣法律好棒棒
whathell wrote:
正常來說別人也有繳強制險, 為什麼要扣掉?...(恕刪)
雙方都同意的 和解書 上, 是可以特別註明不含強制險..
沒註明, 就是含強制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927wvrBar0
當事人雙方都同意就行,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 當然就繼續喬 或 告啊什麼的.
反正 民事是當事人他們雙方的事, 他們的決定, 誰也管不著.
A辣愛怕跑 wrote:
肇責五五 五減五...(恕刪)
肇責比例是賠償的比例
舉個例子,假設(真的只是假設),我開一台上千萬的全新超跑,你開一台20年破爛拖鞋。我們雙方發生交通事故
先不管事故細節,先假設我們的事故責任是,我9成你1成。也就是這個事故幾乎完全是我的錯,你也有錯,但錯很少。雙方無傷亡
我們各自去估車損,我的車修復要一百萬,你的車要修一萬
那我該賠你的,就是你的損失x我的肇責 = 1萬x90% = 9千
而你該賠我的是我的損失x你的肇責 = 100萬x10% = 10萬。所以這個事故雖然我是主因中的主因,你還是要賠我九萬零一千。
所以並沒有什麼肇責一半一半就互不相欠這種事。民事求償是看雙方的損失來求償的,肇責只影響判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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