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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闖紅燈.轉彎車一定要讓嗎?

紅燈亮起已久...
第一台貨車闖紅燈就算了.
想不到你也要跟著闖
我就不讓你.讓你卡路中.
請看影片~


2018-09-20 10: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紅燈 轉彎車

闇曼茶羅 wrote:
紅燈亮起已久......(恕刪)


應該無法檢舉,應該會回覆無法判斷來車燈號,因為你不知道他的燈號是否正常運作
沒看到左轉的燈號
看起來你也算闖紅燈喔
對方如果沒停下來撞上了
你也討不到便宜

joe549 wrote:
沒看到左轉的燈號看起...(恕刪)


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左轉燈號的
這種圓餅式的紅綠燈
綠燈就可以視情況左轉的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在台灣這種人還不少,就是遠在100公尺外看到亮黃燈,就認為繼續開過去不會是闖紅燈。
影片地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東往西
光華二路口
該路口影片行車方向最內側車道可以直行與左轉
未設左轉專用號誌
四向屬於單純三顆燈(無箭頭)三色號誌路口
joe549 wrote:
沒看到左轉的燈號
看起來你也算闖紅燈喔

攝影車是在綠燈時相進入路口等待左轉
對向直行車確定是在紅燈時相啟動後開過停止線進入路口
也就是闖紅燈
當燈號時相變換後
綠燈時相車輛應先讓已通過停止線進入路口
等待左右轉車輛通行後再通過路口
所以攝影車不符闖紅燈違規構成要件
被檢舉也不會告發

發文字號:交通部82.04.22.交路字第009811號函
公(發)布日:082.04.22
要  旨: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本  文:
一、有關「闖紅燈」行為之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
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
百七十條第一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
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及同規則第二百零六條第一
項第五款「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
進入路口。」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則一般大眾恐
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二、為促使駕駛人回歸於對標線之認知,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
眾接受程度,茲將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敘
述如后提供參考:
(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
直行、迴轉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
紅燈之行為。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
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
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
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
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
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
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四)目前交岔路口已繪設網狀黃線區者暫以該範圍視作路口,未
繪設者請公路主管機關依內政部警政署六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警署交字第00二四九號函之規定(如附件)視路況車況繪
設路口範圍。
(五)另路口設有照相設施者並請有關單位依會議結論之認定標準
配合調整以更能明確認定。(交通部82.0
4.22. 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闇曼茶羅 wrote:
紅燈亮起已久......(恕刪)

避免肇事 第一優先.

不要防礙其它車輛 第二優先.

至於你要和敵車怎麼喬, 那要放最後.


可別犯了, 讓全天下的車子都在等你一個 氣昏了頭 要何時才醒來啊?

要學會照顧你周圍的車子, 會不會因你的生氣行為, 而受到更大的阻礙.

宅男乙 wrote:
避免肇事 第一優先.
不要防礙其它車輛 第二優先.
至於你要和敵車怎麼喬, 那要放最後.
可別犯了, 讓全天下的車子都在等你一個 氣昏了頭 要何時才醒來啊?
要學會照顧你周圍的車子, 會不會因你的生氣行為, 而受到更大的阻礙.

對呀,其他的人受阻,心裡不會只罵一個,兩個一起罵。

我個人不會讓,

都紅燈多久了還在衝,

支持樓主。
闇曼茶羅 wrote:
紅燈亮起已久......(恕刪)

你自己也闖紅燈了
不要龜笑鱉沒尾
快樂很簡單,但要簡單卻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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