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看起來無傷 事後有骨折

車禍後當下外觀看沒什麼傷
所以筆錄時說無傷
但事後胸口疼痛,去看骨科,發現肋骨裂開
這樣還能用過失傷害逼他民事求償嗎?對方無受傷
會被質疑是非車禍造成的嗎?


車禍當下看起來無傷 事後有骨折

紅色為對方
黑色為我
黃線為分向線
在紅X位置撞擊
但我這側沒有分向線,所以警察說對方沒有逆向問題
左側還能容下一台車,所以會真的沒有逆向的問題嗎?

本人機車'靜止'在無號誌路口前等待右轉,被一台左轉小貨車直接正面撞上
對方車損左前保桿刮傷,我方機車車頭多處裂開輪框變形
2018-09-06 17:25 發佈
手動魂 wrote:
車禍後當下外觀看沒什...(恕刪)

可以告過失傷害,惟係對方造成傷害之責需你舉證~

警察真的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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