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16晚間,車子是靜止狀況下被後車推撞至前車,
當時有報警也有作筆錄,筆錄製作完要簽名時,警方有告知後車車主要將我的車恢復原狀,後車車主也簽名了
後車車主當下也有口頭承諾,不管我去原廠或外廠修,只要是這次撞到的地方都會將車恢復回狀(另一被撞車主也有聽到)
不料,8/20車子拖進標誌原廠後,估價單維修金額要12萬,對方明台保險公司經過議價金額變為7萬包修(部份零件中古),之後車子拆開後續追加零件的部份也包含在7萬內
但對方明台保險員說我車齡太高(90年的標誌206),保險只願意理賠2萬,剩下的維修金額後車車主也不願意付
我告知對方明台保險員,如果覺得原廠維修金額太高,我接受去外廠維修,看你們要去哪修都可以,我只要求將我車恢復原狀
但後車車主也覺得去外廠修的金額太高 (我不確定車主有沒有去外廠問,這是明台保險員告訴我的)
目前後車車主就是擺明了就是想用拖的方式不處理
甚至說要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請問大家,我現在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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