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地點示意圖 (黃色標示為直行康莊路的機車勁豪125, 長寬:1790mm*685mm. 藍色標示為準備右轉介壽路的自小客疑似Luxgen S3, 長寬: 4350mm*1705mm), 撞擊點為機車左後側蓋)

事故地點Google 街景圖
影片第7秒可以看到機車左後方的自小客打右轉方向燈 (前鏡頭設於機車龍頭, 方向會隨龍頭改變, 因機車行安裝不當, 所以傾斜45度. 後鏡頭設於尾燈及後把手間.)
原始檔案從武嶺橋開始(原本檔案就沒有聲音, 原因不詳). 上橋後機車行駛於機慢車道, 左側兩車道為汽車專用道, 禁行機車.
事故發生後, 自小客駕駛告訴兒子, 車停那裏會擋到別人, 所以就移車了, 造成派出所警員到場後無法量測事故地點.
以下是依據行車紀錄影片, 預估機車開始被撞的地點(測量方法以原機車停置於可測量長度的磁磚平面上定位, 再和事故截圖疊圖比較, 有空再詳細說明)

完整定位圖片涉及隱私, 所以只擷取部分圖片示意, 完整資料會交給交通警察大隊.

機車遭撞擊後向右偏斜(前鏡頭朝右側路邊, 後鏡頭朝自小客右前側車身, 機車約順時針轉90度, 左傾前滑倒地, 左腳壓在車身與地面間無法起身, 並造成左手左腳多處擦傷.
自小客車主申請的初判表, 等到過失傷害追溯期過後半個月才交給保險公司.

已向市政府警察局申訴初判表有爭議, 案件編號 10708070408, 屆時再公布警察局的回覆.
PS: 兩造雙方都有買足夠的保險, 也都是新安東京海上, 本來事情應該很容易處理. 但就因為這份初判表爭議太大, 交通警察大隊不把話說清楚, 這口氣我很難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