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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檢舉過「不暫停讓行人先行」嗎? 分享一下經驗好嗎.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有人檢舉過「不暫停讓行人先行」嗎?

可以分享一下蒐證技巧嗎?

很久之前,我有檢舉過前車不禮斑馬線上的讓行人 (無號誌路口),結果警方說看不出來
2018-07-27 8: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行人 經驗
距離要在三個枕木紋之內,行人有明確穿越路口的意圖,車子很明顯不讓他先過

裡面最難成立的就是行人,多數看到車來都會停下讓車過,所以要檢舉這個還得要

行人夠膽才行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很久之前,我有檢舉過前車不禮斑馬線上的讓行人 (無號誌路口),結果警方說看不出來

車離人有點距離就別想了
McClintock1977 wrote:
裡面最難成立的就是行人,多數看到車來都會停下讓車過,所以要檢舉這個還得要
行人夠膽才行

車不主動停,行人哪敢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恕刪)


我檢舉過也成功,不過運氣成份比較高,因為有拍到行人跳開躲車的動作
連警察在旁邊都無視了
不覺得檢舉會過
台灣的日常
闖紅燈,插隊,不禮讓行人
只能自求多福了

個人倒是覺得 開放整個路口全部車輛停止 讓行人通行後 再以其他車輛專用燈號作通行 有時候 整個路口行人走完 車子也不用走了 造成開車的心浮氣躁 不禮讓行人
恰巧遇到、拍到,沒甚麼蒐證技巧,只能說對方在不應該出現的時間地點出現。













影片就懶的傳了,機車沒有前車牌,除非轉頭拍,不過很難,要注意路況。

主要就是斑馬線、停止線前,跨越停止線的照片跟影片

無號誌路口,等到沒車要什麼時候,林北行人走斑馬線,帝王耶!!
3個枕木距離是正解,我檢舉一次成功過,北市大同分局
McClintock1977 wrote:
距離要在三個枕木紋之內,行人有明確穿越路口的意圖,車子很明顯不讓他先過
裡面最難成立的就是行人,多數看到車來都會停下讓車過,所以要檢舉這個還得要
行人夠膽才行



hockeygene wrote:
3個枕木距離是正解...(恕刪)



所以是車子轉彎過去,壓到斑馬線的瞬間,那輛車子的左右三條斑馬線的範圍內有行人在走,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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