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金額詢問,麻煩版上大大們幫看一下,感恩!

車禍的過程是這樣子的,我與肇事者皆為同車道直行機車,我騎在肇事者機車之左後方處

快行駛到某十字路口時,肇事者機車未打方向燈直接從右方往左方切,且急劇減速停在內車道上,想要雙黃線左轉或迴轉

導致我緊急煞車並向旁閃避,自行打滑摔車我倆並無碰撞,警察和救護車皆有到場,無肇事逃逸兩方皆未超速

警方在初步筆錄時說明是前車的因果關係行為,而導致我方摔車

傷勢部分:我方左手橈骨骨折(無需開刀,醫生診斷註明需休養2~3個月)、左手挽挫傷及手腳身體多處擦傷;對方因完全無碰撞,無傷

事發經過已一個多月,最近左手終於能活動之後,拿到醫生診斷書,想跟對方談和解的事情,沒想到對方完全沒有誠意想和解

這一個多月慰問次數只有5次且都是經由line

當初急診在醫院時承諾賠償並也承諾會陪同複診,也完全是不聞不問。(陪同複診為對方主動提出)

這幾天蒐羅了單據、醫療費用、車費、車損及精神賠償等提出和解金額求償,結果對方也是完全不接受

故特來向各位大大們詢問,是否我這樣提太過分?

求償總金額4.5萬元 (醫療費用7000元、車損10000元、精神賠償2.8萬元)

我的底線是至少要4萬元才答應私下和解,但跟對方談了幾次後感覺僅願意賠償醫藥費,車損表示只是擦傷不需要這麼貴之類的,並強調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要上調解委員會,各位大大有什麼好建議呢?醫療費用+車損皆有單據

我朋友建議我連工作損失一併列上去,但我是想說對方年紀不大,且肇事者媽媽一直強調自己為低收入戶,故私下和解金額未列上工作損失

不過如果要上調解委員會的話,那我就會全部陳列了

另外如果調解也不成,接下來就是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2018-07-21 22:23 發佈
精神賠償難核,工作損失才是有憑有據

是否送鑑定確認對方有責?

若有,走司法比較快
你人真好才要四萬多
要是我這樣被三寶搞讓我手包一個月就直接告過失傷害不和解了
寧願少拿一點也要讓他多罰一些給國家
感謝樓上兩位大大的回覆,目前我打算禮拜一先申請調解

車禍初判表及現場照片我以為我私下和解應該用不到,而且也沒提什麼過分的金額,所以今天才去線上申請

後續事情我會再po上來


firekoko wrote:
感謝樓上兩位大大的...(恕刪)

卡位關注樓主後續更新
7/23最新進展,今天特地請假去領取交通事故初判表以及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拿到初判表後,不意外的對方為第1當事者(肇責較大)、我為第2當事者

但是肇事原因欄是寫著"息事案件,故不予初判分析",覺得十分疑惑

打電話去詢問承辦員警,才發現當初在醫院雙方有簽一張息事單,對方承諾要予以賠償全額醫藥費、車損等相關費用

故警察不會再介入並進行初判,由我們私下和解(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相信口頭承諾,就算簽名了還是會反悔呢)

員警聽完我告知的對方態度以及賠償談不攏等情況,也是建議直接上調解委員會,或者直接提過失傷害告訴也行

我也是這麼想的,而且gooogle其他人的經驗都是說調解效力>和解,那還是直接上調解委員會吧!

下午跑去xx寺旁邊的區公所申請調解,預計15個工作天會寄信告知調解日期,後續情況我再分享上來!
樓主心腸也太好,要是我就直接告他處理了,卡等後續~~!!
firekoko wrote:
車禍的過程是這樣子...(恕刪)
去看我之前跑法院的文章
你就直接告了吧
這下去沒完沒了
****8/7到xx寺區公所進行調解****

下午兩點半報到,一進去13F大會場就看到除了我之外,約有10對人要進行調解,所以桌椅也擺了很多出來

負責調解的是一位上了年紀的委員,看起來經驗就是蠻豐富的,看了一下三聯單以及初步表之後,就開始兩方都在打壓說都有責任之類的

這中間的過程我就不贅敘了,只能說主委經驗豐富兩邊都打壓,都各自退一步和解,大致上談了一個小時

最後是對方以3.5萬賠償金作為和解,其中不包含對方強制險的醫藥費,醫藥費部分額外再請領

整體來說還算可以,雖然沒到心理預期價位,但也相距不遠,想想算了,不值得為了這個再跑法院,浪費我的時間,就退一步簽字了

最後要說去調解真的單據都要準備好,醫療、車損、工作損失、診斷書等都拿出來佐證較有依據

人生第一次調解結束,希望未來不要再有機會去了


firekoko wrote:
****8/7到xx...(恕刪)



有始有終喔,在01看過太多車禍文久了都沒下文
久了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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