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檢舉垃圾車居然沒有違規???



我在中山高圓山路段,
看到一部垃圾車違規裝載紙箱,
該車明顯沒有依規定綑綁覆蓋,
其國道警察的回覆內容如下:
我還真搞不懂這部車為何沒有違規!!!

X先生 先生(小姐)您好:
您以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案件,案件編號 RV-20180703113718 已處理完成,處理結果如下:
X先生您好,有關台端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153-R3號車交通違規一案,經檢視採證資料,於影像中僅顯示該車有載運貨物,惟因未經實際現場攔查致無法明確認定其確實有未依規定綑紮之情狀,再影像中其所載之貨物並無掉落之情狀,亦無法舉發所載貨物飛散掉落之違規行為,故本案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因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及日後作(舉)證爭議,不予以舉發,敬請諒察。感謝台端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承辦人: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警員 OOO
2018-07-12 11:20 發佈
出了事再說呀 中華民國日常
資料再丟1次
順便給媒體
保證開罰
警方承辦人回覆確實正確
法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
影片沒有拍到所載貨物滲漏飛散狀況
警方依法不能告發
同法同條七款
七、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應當場攔停檢視才能確認
警方與民眾無法目視認定
該規定處罰金額較高
認定上也會比較嚴格
裨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沒掉下來,或是攔下來實際檢查,這條都不會過啦


其實車尾都是負壓狀態,越大的車越明顯;那樣擺放確實不容易掉

但不保證~

WAN3636 wrote:
資料再丟1次
順便給媒體
保證開罰


去看看啥叫做一事不再理
還再丟一次咧
保證啥東西啦
用捲垃圾的門壓住了啦, 不然不可能經過伸縮縫連晃都沒晃, 別看到黑影就開槍, 見獵心喜.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tcyadsl wrote:
我在中山高圓山路段,...(恕刪)


個人認為還行

除非車禍,不會掉下來

樓主辛苦了,

花個10分鐘剪片送件,學到了原來這樣不舉發,

所以下次有車輛的載運物掉下來,再送件囉,

其實啦,

也裝太滿了吧,

但若員警退件有理,您就接受吧。
無聊到這種地步 垃圾車哪裡礙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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