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一位網友開了一篇「台中檢舉魔人被蓋布袋」有感而發.
想要與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但是我想還是另外開一篇好了
首先~希望大家看到我的陳述..冷靜的思考看看..
第一..在名稱上我們應該歸類清楚..檢舉魔人與檢舉達人..因為是有分別的
第二..遵從自己僅有的見識的分類一下..
檢舉達人:在不危害他人行車安全的情況下.以客觀的標準.
憑法律為依據.將所見之事記錄下來.呈報給警察機關
檢舉魔人:"故意"利用行政機關設計不良的道路規劃.以病態的心理.
憑快感作行動.按下快門.斷章取義之後送給警察機關
大家應該不否認我們的國家在道路設計上常常有很多的瑕疵吧!
大家應該也有聽說過”檢舉魔人”故意在單線道將車子的速度放到最慢.迫使後面的車輛違規逆向超車
版上有些無理的酸民與正義”魔人”..請教你們一下..你出門都走路或坐大眾交通工具嗎?
不然你出門停車如果沒有停車格或停車場.都不會路邊稍微停一下.甚至請乘客下車?
夠了沒阿!?
心命詩 wrote:
大家應該也有聽說過”檢舉魔人”故意在單線道將車子的速度放到最慢.迫使後面的車輛違規逆向超車
請問,
前車無緣無故放慢速度
一個正常、理性用路人的思考應該是?
A. 前車檢舉魔人,攔下打一頓
B. 前方可能有路況,先觀察
C. 不管有什麼路況,先超車
pighead.jen wrote:
就像有人開車永遠不會都壓雙黃線般的神奇...
四個輪子都逆向,才會被開單
okbt wrote:
打的人為許多人出了一口氣..真英雄
違規被檢舉,卻不敢自己動手的人...真--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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