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因前方發生車禍我警急煞車,後車撞上來
警方表示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需負全責
肇事車主表示要私下和解,叫我去修車廠估價
事後隔天脖子不舒服,就醫檢查醫師說因為車禍撞擊造成脖子挫傷
然後車廠估價後對方覺得太貴,選擇出險
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後
我的要求是車子修好 (約3萬)
醫療費用和往來車資+受傷無法工作的薪資補償+精神賠償 (一共約3萬)
然而保險公司除了修車費用外只願意賠償約一萬五千元
我本身經濟狀況不是很好,這期間因家人生病住院加上處理車禍事件忙得焦頭爛額
為了盡快解決於是口頭答應和解
對方保險說他會寄和解書給我簽,然後隔了一周還沒收到
一問之下他才說要我給他醫療和計程車收據,我馬上Line給他了
然後他一直已讀不回,隔幾天後我又問何時寄和解書
他竟然回我說他沒時間計算收據要我等
(那幾張收據我花5分鐘就可整理計算好)
於是答應我會馬上把和解書寄出,但一周後我依然沒收到
Line他也一直已讀不回,拖了2個月一直不處理好,催也沒用
倒楣的事總是接連發生,等不到賠償我都快活不下去了
我是靠車工作的,這期間完全沒有收入
現在因為車貸繳不出來車要被拖走了
我真的非常火大,明明可以很快解決的事
你一拖再拖搞到我車要被拖走
我面臨的是車子的損失加上沒有工作
真的要這樣逼死人嗎?我的要求有很過分嗎?還是我人太溫和太好處理就被吃定了
都沒想過因為你的問題會造成別人無法生存,你的良心過得去嗎?
現在我決定不和解,我一定告到底
請問各位,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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